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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1.2021  09:41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

  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重道远,需要全社会特别是党领导下的法律人和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共同努力。检察队伍和律师队伍都是社会主义法治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在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路上有着共同的目标,都有责任深化检律良性互动,共同把全面依法治国落实好。

  最高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益,推动建立检律良性互动关系。在2019年、2020年全国两会上,“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都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为兑现这一承诺,检察机关在深化检律良性互动、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做了许多让广大律师感同身受的努力——“四大检察”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积极促进检律互动,及时回应律师关切;邀请律师参与检察工作,开展检察官与律师的同堂培训。但也应看到,对应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检察机关在完善检律良性互动方面还存在不少差距,需要进一步补齐短板,和律师朋友携手努力,做公平正义的追梦人。

  深化检律良性互动,要进一步强化法律共同体意识,把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落实到完善良性检律关系中。新时代,在检律关系上,多数检察官都有正确认识,但还有少数检察官司法理念陈旧落后,容易与律师形成“天然对立”。应当认识到,检律虽然角色定位、具体职责分工不尽相同,但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要求在办案中落实到位、维护公平正义的目标是一致的。因而,双方绝不是简单的诉辩关系、对抗关系,而是彼此促进、良性互动的法律共同体。只有双方一起努力,共同履行好法定职责,才能双赢共赢,更好促进公平正义的实现。

  深化检律良性互动,要切实在检察环节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要聚焦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老三难”和“发问难、质证难、辩论难”等“新三难”,常态化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监督工作,在检察履职办案中充分保障律师各项执业权利。要切实把修订后《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进一步简化接待律师程序,充分保障辩护律师的知情权、会见权、阅卷权和申请调查取证的权利。在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领域案件时都要依法履行听取律师意见的法律责任,做到应听尽听、凡听必记录、听后有反馈。

  深化检律良性互动,要在检察工作中充分发挥律师作用,完善检律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一方面,在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重复信访化解、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探索等方面,要充分借助律师的智慧和优势,真诚邀请律师深度参与有关检察工作,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另一方面,要进一步畅通检律沟通渠道,健全联席会议、业务交流、资源共享等工作机制。前不久,最高检领导走访全国律协,与司法部、全国律协和律师代表召开联席会议,共话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职业共同体,达成最高检和全国律协每年至少举行一次联席会议,省级检察院和省级律协每年至少举行一次联席会议的共识,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对此作了专门强调。省级检察院要跟上,每年至少与省级律协召开一次联席会,根据工作需要,每季度或者半年组织专题座谈,共同研究解决履职、执业中的难点、热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