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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一年,面对艰巨而复杂的形势、任务和挑战,江苏省无锡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心怀“平之如水”的使命守护公正,身怀“至柔至刚”的风骨担当履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奋力护航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1起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9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17起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公告案例和典型案例,有29项工作机制做法在全国、全省检察系统推广。
平等保护民营经济,致力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无锡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意见》,推进全市检察机关依法保护好民营企业的各项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办理好涉及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的案件。
坚持对民营企业的依法平等保护。平等对待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本地民营企业和外地民营企业、大中型民营企业和小微民营企业,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在办理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管理者、技术骨干等关键岗位人员涉罪案件中,充分调查了解企业运行状况,研判对企业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2020年共对105件涉企案件进行办案影响评估。
注重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和民营企业经营者人身权、财产权犯罪,共起诉358人。坚持少捕慎诉,慎重采取逮捕强制措施,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使更多涉企轻罪案件在检察环节依法得到轻缓处理。
立足检察职能拓宽服务民营企业的渠道。连续两年开展全市民营企业调研,“望闻问切”把脉涉法涉诉难点、痛点。持续推进普法宣传,在民营企业设立法律服务点29个,帮助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320余项。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无锡检察机关围绕创新驱动核心战略实施,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以及生产销售侵权假冒产品等违法犯罪,依托知识产权案件专家咨询、“两法”衔接等机制,共起诉假冒专利、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63人,建立全国检察机关首个“知识产权监督信息化”平台,畅通被侵权企业维权渠道。
守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显现检察机关担当作为
一年来,无锡检察机关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等法定领域,共立案调查公益诉讼案件75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85件,提起公益诉讼70件。推动修复了水域、复垦耕地林地、保护被污染的土壤570余亩,督促收回各类国有资产及专项资金5亿余元。
无锡北倚长江,南滨太湖,大运河穿城而过,无锡检察机关以守护好这些“最美水地标”为己任。深度融入守护母亲河、推动长江经济带建设的保卫战,江阴市检察院在开展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时,发现某船舶公司擅自占用江滩,违法建设码头、货场等建筑物,并进行非法填滩,已持续十余年,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推动专项整治,使得长江岸线得以恢复原状。该案被最高检评为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
诉讼不是最终目的,守护社会公共利益才是检察初心。全市检察机关深化多赢共赢理念,将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将工作的重点放在诉前督促整改上。坚持“预防为先、诉防结合、标本兼治”理念,前移公益保护重心,将预防损害结果发生纳入公益保护范畴,最大限度降低公益损害风险。
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扭住“六清”重点发力,持续掀起扫黑除恶强大攻势,依法起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8件,摧毁黑社会性质组织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个,实质化提前介入率、起诉率均达100%。紧盯人民群众关注的大案要案,抽调精干力量,组织专案攻坚,对汤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一批重大案件提起公诉,形成有效威慑。坚持除恶务尽与坚守法治相统一,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依法追加认定涉黑涉恶案件15件,办案质效位居全省前列。深挖细查案中案,坚决打击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做到“三见底一闭环”,共移送保护伞线索20条。
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充分发挥该制度对促进矛盾化解、维护和谐稳定、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作用。一年来,共对11234名自愿认罪悔罪的犯罪嫌疑人提出宽缓的量刑建议,适用率92.9%。与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全面落实权利告知、律师在场见证、听取被害人意见等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保障机制,适用速裁程序2264件,被告人上诉率全省最低。
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创新。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组织全市456名检察官进网格,协同党委政府化解矛盾纠纷。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党委政府“法治参谋”作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18件,向党委政府报送专项报告、情况反映298份,推动开展专项行动70次。
更好保障民生福祉,切实传递检察机关司法温度
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切、最关心的问题,积极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加大民生保障力度,体现检察温度。
全方位筑牢安居乐业“防护墙”。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774人,起诉11004人,突出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22年前发生的张某劫杀出租车司机案虽已过追诉期限,但危害影响迄今没有消除,为惩罚犯罪、彰显正义,检察机关依法层报最高检核准追诉。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主动参与非法金融专项整治,共批捕洗钱、传销、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83人,起诉60人,涉案金额35.5亿余元。从严惩处利用网络实施诈骗、侵犯个人信息等犯罪,起诉839人。
前移未成年司法保护关口。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性侵、虐待、故意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起诉169人。健全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强制报告制度,共接收强制报告78份,江阴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入选最高检“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典型案例”。
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把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精准扶贫工程中,向416人发放救助金200.8万元。惠山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中,对因阻止行凶致伤残、经济陷入困顿的郝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促进相关部门对其作出工伤认定、授予“江苏省见义勇为英雄”“江苏好人”等称号,有力弘扬了社会正气。积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决不让劳动者流汗又流泪,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31人,支持民事起诉199件,帮助599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58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