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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2.2020  10:40

  “谢谢检察官,在家门口就领到了救助金。”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室,远在浙江的特困被害残疾人王某在当地检察机关的见证下,在镜头前领取了5万元司法救助金。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胜年,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立足职能,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冲刺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8件,救助刑事案件受害人及家属54人,发放救助金36.2万元。

  “众人拾柴火焰高。只有凝聚各部门的力量,才能真正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大局。”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营表示。

   公开听证提高救助“透明度

  “被害人曾是户籍所在地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今年刚刚脱贫,丈夫王某系肢体四级残疾,家中还有年迈的老母亲需要赡养……”今年4月,在公开听证会上,惠山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杨洋介绍着被救助人的情况。

  2019年12月,王某妻子在一起故意杀人案中遇害身亡。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该院发现被害人家境贫困,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政策,为此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值班律师,召开公开听证会,对参会人员提出的疑问一一作答,最终参会人员一致同意开展救助。

  由于王某居住在浙江山区,离无锡500多公里,因疫情影响和肢体残疾,行动交通诸多不便。经过公开听证后,今年6月,惠山区检察院运用网络技术开展“云上”救助,视频连线远程指导王某填写申请材料,快速启动审批程序,与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检察院联合发放救助金5万元。

  今年以来,惠山区检察院将公开听证制度引入司法救助工作,通过对能否救助及救助金额等议题进行公开审查、听取意见,在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客观公正的同时,也能向社会有效传递司法温度。

   一案一定制”体现救助“精准度

  “我儿子已经找到新工作了,谢谢检察官……”今年1月,年近八旬的管老伯在家门口从检察官手中接过1万元司法救助金,对检察机关感谢连连。

  2016年,52岁的管仲华被某机械公司拖欠工资约3万元,向人社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拿到仲裁书后,该公司却已无财产可供执行。他的父母年事已高,妻子是残疾人,失业和欠薪的双重打击,让身患糖尿病的管仲华陷入困境。

  管仲华向法院提出执行救援基金申请,但却一直没有回复。走投无路之下,管仲华的父亲管老伯来到检察机关求助。

  “我们不仅要帮他们解决救援基金申请的问题,还要尽量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该院副检察长王海兰在了解案情后说。

  查明情况后,惠山区检察院院针对执行环节未及时回复当事人、未告知救援基金审核结果等不规范情况发出检察建议,同时设法帮助管仲华缓解生活困难。经与法院沟通,检法两家认为,最好的方式就是让当事人重新提起申请。

  随后检察官登门向管氏父子告知申请救助需要的材料和注意事项,并帮助他们填写司法救助申请表。经过审批向管仲华家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

  今年3月,惠山区检察院出台《惠山区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金测算标准(试行)》。根据产生医疗费用、伤情严重及家庭困难程度等情况酌情定额,使司法救助金发放有了统一的“尺子”,规范司法救助资金使用,充分彰显司法关怀。

   多部门联动凝聚救助“向心力

  2018年5月,被告人周某某酒后交通肇事致鲁兴平的父亲死亡,并在肇事后逃逸,案发后仅赔偿鲁家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此外鲁兴平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处周某某向鲁家赔偿62万余元,但未发现周某某有财产可供执行。

  鲁兴平认为法院量刑过轻,向检察机关提出刑事申诉,同时反映周某某有将名下肇事车辆过户的情况。惠山区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法院判决法律适用正确,量刑适当。对于申诉人提供的周某某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线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迅速移送至民事检察部门开展调查。

  “经过调查发现,周某某确实通过虚假车辆交易转移财产,侵害被执行人的权益,涉嫌刑事犯罪。”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林春鸿表示。

  该院于今年4月向法院发出民事执行检察建议书;同时督促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线索,对涉案车辆予以查封,随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针对鲁兴平父亲去世未得到有效赔偿,导致家庭困难的情况,该院依法作出救助3.6万元的决定,经过区政法委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后,这笔钱已在今年4月发放。

  司法救助工作涉及多层面、多部门,惠山区检察院为此制定《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和管理暂行办法》,在各部门间建立救助线索移送机制,并与民政、教育、社保等行政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切实提升救助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