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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2.2020  09:48

  今年以来,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紧扣“机制建设年”主线,主动履职,全面、充分、灵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借力引智全力打好公益保护“组合拳”,不断完善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机制,以机制建设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市域治理现代化。

  落实认罪认罚

  促进公正高效司法

  “我想见见检察官!”在办理一起“零口供”黄金盗窃案时,承办检察官提前介入并建议播放高检院制作的认罪认罚从宽政策宣传片,成功突破犯罪嫌疑人李某的心理防线,李某主动约见检察官。经过释法说理后,李某当场首次交代了盗窃黄金的犯罪事实,并指认埋赃现场,当日被盗的价值200余万元黄金被全部追回。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认罪服判、不上诉。该案被写入高检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的报告,并被制作成工作报告视频。

  为进一步落实“两高三部”关于探索证据开示制度的要求,如皋检察院率先开展探索,制定《如皋市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证据开示工作规程(试行)》,明确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或者对案件事实部分有异议的,检察机关经评估认为证据开示后犯罪嫌疑人可能自愿认罪认罚的,可以决定开展证据开示。证据开示,进一步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知情权和认罪认罚的真实性及自愿性,增进了控辩双方的信息交流与沟通,促进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仅让犯罪嫌疑人从“对抗”走向“合作”,还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治容错空间。对民营企业和经营者,如皋检察院坚持慎捕慎诉,将办案环节对正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办理的侯某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发布。

  精做公益保护

  守护家园绿水青山

  今年年初,如皋检察院围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积极推动构建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公益诉讼社会支持体系,自觉将检察公益诉讼纳入地方党委领导之下,开通《检情专报》及时向如皋市委、市政府、市人大专题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

  如皋市委专门出台支持检察公益诉讼意见,并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全市法治建设考核范围,为公益诉讼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生态损失难估算、修复方式难确定等问题一直是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难点。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往往通过专家咨询、会谈会商等形式向外借智、借力。但是,如何将个案专家咨询等松散的办案协作模式制度化、规范化?如皋检察院积极落实最高检“探索建立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制度”的要求,在全省首推公益诉讼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聘任来自如皋市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务、海事等行政执法机关的20名专家骨干担任检察官助理,参与公益诉讼办案,帮助解决证据审查、检验鉴定中遇到的专业性难题。

  通过搭建线索举报平台、华东政法大学公益诉讼研究中心如皋基地、特邀检察官助理、食药环资快检实验室等四大平台,创设《公益调查聘请书》《公益调查告知函》《诉前磋商邀请函》《特聘助理专业知识咨询函》《公益诉讼公开听证邀请函》等五种法律文书,如皋检察院打造了开放多元的公益诉讼工作运行体系,有效拓宽了公益诉讼线索来源,确保公益诉讼检察权正确有效行使。

  关爱祖国未来

  呵护花朵健康成长

  孩子代表着希望,代表着未来。落实强制报告制度,防范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学校教育一环不能缺失。如皋检察院持续深度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各项要求,完善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机制。今年6月,该院联合市教育局启动法治副校长“校长项目”,与相关学校签订“女童保护·星辰计划”、心理咨询云平台等五大校长项目意向书,挂牌成立“检察官校园工作室”。该项目旨在以女童保护为起点,逐步向未成年人保护各个领域辐射,最终达到未成年人受伤害案件和犯罪案件双“趋零”的目标。

  为进一步做好校园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害工作,如皋检察院还联合市教育局、团市委、妇联等单位,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如皋校区)设立女童保护组织如皋分站,组建专职志愿者队伍,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防性侵教育,规模化、持续化培育儿童防性侵教育专职讲师队伍。根据计划,该院已组织对首批8名志愿者进行防性侵教学技能培训,并拟订防性侵教学计划。

  为进一步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如皋检察院和市综治办联合法院、公安局、教育局等十家单位会签了《关于涉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人员从业审查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涉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人员从业审查名单数据库,强化教师、看护等特定行业入职审查,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潜在性侵害。今年以来,该院已协助市教育局对446名拟招录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把好涉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从业人员招录入口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