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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2020  10:35

  

  “这就是四大名著呀,我一直想要好好看看这些书,以前爷爷总是不给我买,这个包装也太好了,谢谢检察官姐姐。”小(化名)摸着桌子上崭新的四大名著,爱不释手地说道。

  

  小清是浙江省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的被害人,是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第一个异地协作帮扶救助对象。小清是非婚生子女,父母结束同居关系后,由父亲一方抚养,小清父亲因刑事犯罪被判刑且经常在外不回家,未对小清尽到抚养义务,小清实际由其爷爷和姑姑抚养,其母亲每个月会给抚养费并去看望。小清爷爷年岁已高,无收入来源,要靠小清姑姑赡养,已无更多精力照顾小清。2020年1月,小清转由母亲实际抚养。

  因小清跟随母亲回灌南,西湖区检察院委托灌南县检察院协作办理小清变更抚养权和复学事宜。灌南县检察院接到委托后,及时和县教育局联系,顺利帮助小清在某学校完成报名工作,并购买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以及四大名著在开学前赠送给小清,让小清感受到社会给予的温暖,鼓励她在新的学习环境中好好学习。

  

  “我想跟我妈妈一起生活。”目前,灌南县检察院已帮助小清申请法律援助,并询问小清、小清母亲、小清姑姑关于变更小清抚养权的意见,小清愿意跟随母亲生活,其母亲也愿意照顾小清,小清的姑姑也希望小清能够跟随母亲生活,我们将尽快帮助小清提起变更抚养权并要求其父亲支付抚养费的诉讼。

  近年来,灌南县检察院依托法治副校长机制,以“检察监督职能”为主体,“普法+多部门合作”为两翼,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该院检察长、副检察长等8名检察官分别担任灌南县高级中学等8所学校法治副校长,联合妇联、教育、司法等部门成立亲职教育中心,研发亲职教育课程,让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接受专业的教育指导,成功帮助6名涉案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同县教育局、民政局、妇联等部门一起走进留守儿童较多的农村社区和学校,发放安全口袋书,进行安全普法活动,着力提升未成年学生的法治观念,教育广大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学会自我保护和远离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