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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后,江苏省宿迁市检察院党组自觉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将《条例》要求融入检察工作各环节,确保检察工作方向正确。
专门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党组带头学习,通过党组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对《条例》专门学习,班子成员逐一交流发言,并将执行《条例》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和机关党建工作清单,统筹推进落实。全员深入学习,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将《条例》纳入各支部学习清单,多次组织专题培训,加深对《条例》核心要义的理解。
党组带头,发挥领导作用。将贯彻《条例》与业务领导相结合,在贯彻落实上级院各项工作部署的同时,均及时向市委报告相关精神。去年以来,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罪认罚从宽、公益诉讼等重点业务向市委作专题报告。将贯彻《条例》与推进重点改革任务相结合,全市两级院内设机构改革,实行“捕诉一体”等任务落实过程中,及时向市委报告,取得支持。在地方党委的支持下,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官办公室在泗阳率先落地,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列入2020年市委重点改革项目。
加强研判,助力法治建设。坚持专题报告制度,常态化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报送市委、市委政法委。坚持每年底向市委常委会报告党组工作情况,每半年向市委、市委政法委书面报告检察工作情况。常态化开展法治建设、平安建设、改革进展等工作情况专题报告,向市委政法委报送正当防卫、司法救助案件、危化品行业整治等重要情况6次,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均作出批示。《关于立足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创优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转发。提请会商重要事项。先后提请市委政法委会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刑事挂案监督、知识产权案件办理、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政法业务协同平台应用等问题8项。
提升素能,夯实履职基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修改完善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共召开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研究议题316项,召开检委会研究讨论重大案件21件。推进内外监督联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省委政法委关于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通报以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通知要求。自觉将检察司法办案纳入市委政法委执法司法监督体系,明确由案管部门牵头参与,检务督察部门制定《宿迁市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实施办法》,推进公正司法、严格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