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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2020  09:41

  “我现在在家安心照顾孙子的日常生活呢,检察官放心吧,我一定遵守法律,珍惜检察院给我的这次机会,你们不仅给我缓刑建议,还给我的孙子也申请了救助金,我一定会教育他好好学习,长大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是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检察官电话回访时发生的一幕。

  经查明,自2019年7月份以来,某因家中生活拮据,萌生了诈骗他人钱财的想法,她谎称认识当地残联的工作人员,可以帮助他人办理残疾证,其以需要送礼为由多次诈骗他人现金共计人民币7100元。归案后,吴某如实供述了诈骗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也向检察官倾诉了家中的困难情况,请求司法机关对其从轻处罚。原来吴某的丈夫已去世,儿子因犯罪入狱,儿媳也离婚出走,留下一名未成年孩子小明由奶奶吴某独自抚养。

  检察官对这一情况十分重视,第一时间联系上吴某所在村委会村支书,核实吴某孙子小明的具体情况。据村主任介绍:小明今年15岁,就读于当地一所初中,父亲目前在服刑期间,母亲离开多年未尽任何抚养义务,一直跟着奶奶吴某生活。因家庭变动,性格非常内向,身体状况也不太好,阑尾炎切除手术刚刚出院,又查出胆囊结石需要住院治疗,家庭情况特殊也很困难……检察官耐心地向吴某释法说理,吴某表示一定克服困难筹款返还被害人。在检察官坚持不懈的督促之下,吴某最终向被害人退还全部诈骗款项,被害人谅解后表示不再追究吴某的任何责任,化解了潜在的社会矛盾。

  最终,检察官综合考虑吴某没有前科劣迹、认罪认罚、全额退还诈骗款项、获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提出建议判处吴某拘役三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的量刑建议,法院于近日作出判决支持检察院的量刑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