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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6.2020  10:11

  “检察官,救助金我收到了!我没想到这么快就能申请下来,这下我女儿可以继续去上补习班了,谢谢你们检察机关!”6月15日,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控申部门检察官接到沈的感谢电话。

  沈某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害人。2019年6月8日上午,沈某与唐某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唐某用手拉拽沈某手臂致沈某左肩部受伤,后经司法鉴定,沈某肩部的损失构成轻伤二级。

  沈某与唐某是重组家庭,在一起已经有14年了,二人育有一个女儿,今年上初中一年级,唐某与前妻的22岁的儿子,也和他们居住在一起。事发前,沈某在工厂上班,每月收入仅2000元,这些钱要维持一家四口的日常生活以及孩子的学习费用,而唐某的钱从不用于家庭开销。多年来,沈某为家庭默默付出,没有一分积蓄。

  事发后,沈某的医药费花去一万余元,在多次调解后,也只得到唐某的部分赔偿,沈某再难忍受与唐某共同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就与其协议离婚了。离婚后沈某一个人带着女儿在外租房住。沈某收入微薄,不仅要维持生活开销还要支付房屋租金,女儿原来上的补习班也只能停了,再加上还有之前因生活困难和亲戚朋友借的6万元外债,生活十分困难。在得知检察院有国家司法救助后,沈某就抱着希望来到了相城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核实了情况后告知沈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需要准备的材料,并依流程为其办理申请审批手续,迅速地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了沈某的银行卡上。

  “积极拓展司法救助渠道,优化审批手续,缩短办理时间,将司法救助机制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时刻提升服务意识,让公平正义与司法温情并驾齐驱,用检察力量为人民群众保驾护航,开辟更幸福的未来。我们一直在努力。”该院控申部门负责人陈慧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