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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2020  10:01

  获评“全区综合绩效考核第一等次”,连续三年蝉联“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被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表彰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 今年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喜报频传。

  三年来,以检察长朱赫为班长的一班人,带领一层人、率领一群人,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初步实现了三年前新一届党组组建时确立的阶段性“小目标”。

  找准症结,坚持高点定位

  鼓楼区检察院在2002年获评“全国模范检察院”,是南京市首家获此殊荣的检察院。后由于一些因素影响,优势不再,如何尽快扭转工作不利局面,是新一届党组组建后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干警是检察工作的亲历者,掌握的情况最真实,最有发言权,必须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上任伊始,朱赫发起“我给检察长写封信”活动,倡议全院干警建言献策。很快,信件堆满案头,朱赫利用一周左右的时间,一一读完来信。

  “过去,我们争创了‘全国模范检察院’,今天,我们要重振模范院雄风、重塑模范院形象、重铸模范院辉煌。”围绕前期调研的情况,朱赫与其他班子成员分析了自身的区位、规模、人才、资源等四大优势,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并提出了发展路径,即深化改革,固本强基,创新实干走前列;锻造铁军,励精图治,高点定位立潮头。

  有目标有路径,各部门纷纷行动,围绕院党组部署补短板、强弱项、创特色、树品牌,在全国率先成立“鼓楼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盟”,在全省率先成立“驻区公安分局案管中心检察官办公室”“驻看守所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站”,当年查办的贪污贿赂案件、渎职侵权案件翻了几番,查办数量位居全省检察系统第一,打破全市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最高纪录,年底更是以23项考核指标全优成绩取得了全市检察机关综合绩效考核第一名,创造了全市检察机关考核记录。

  率先垂范,发挥带动作用

  领头雁,是业务精神的标杆,是队伍高飞的关键。该院注重加强班子建设,通过发挥班子成员的示范作用、辐射作用、带动作用、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向心力、凝聚力,提高干警的执行力、战斗力。

  “这起案件我来办。”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后,入额院领导纷纷回归办案一线,主动认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实体性案件数百件。检察长朱赫承办的赵某某抢劫案获评“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全市检察机关保障民生十大典型案例”,连续2年被全国人代会检察工作报告引用;“4.24”污染环境案获评“全市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例”,被省人代会检察工作报告引用;施某寻衅滋事案获评“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其他班子成员承办的案件、负责的课题也多次获奖。

  三年来,该院10余起案件入选高检院、省市院典型案例,3起案件入选省院公告案例,“4.10”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全国首创“现金赔偿+替代性修复”模式,获赔金额为检察公益诉讼历史最高。

  党建引领,筑牢发展基石

  “以往每个党支部人员多达数十人,分布在不同部门,活动不便。”很多干警感受颇深。新一届党组组建后,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谋发展”的思路,将党支部数量从5个增加到了12个,选派经验丰富的干警担任支委会成员,梳理完善了“三会一课”、党员学习等8项制度。

  支部多了,人员少了,力量齐了,制度有了,组织生活常态开展起来了,组织全院党员活动10余次,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活动80余次,检察长上专题党课、接受红色实践教育……

  干警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强化,党性修养进一步提升,没有一名干警掉队,涌现一批先进典型,干警姚烈获评“南京市十佳文明职工”“南京市五一劳动奖章”称号,数十名干警被评为“全区优秀共产党员”。干警学有先进、赶有目标,5名干警被吸纳为党员,多人被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队伍带好了,业绩自然也就上去了,先后获得“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检察信息先进单位”“南京市文明单位”“区作风建设人民满意单位”等数十项集体荣誉,200余人(次)记功受奖。

  服务大局,践行检察担当

  “要积极下沉社区一线,为人民群众站好岗、守好门。”大年初二,朱赫向全院干警发出“动员令”,班子成员立即行动,带领百余名干警分赴社区,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始终坚守在一线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017年以来,该院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区域发展大局,推进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双向融合、同向发力、共同发展。2018年初研究制定服务保障区域发展的“18条意见”,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营造群众向往的生活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2017年2月,江心洲船舶爆燃案发生。在办案中,该院发现,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中存在衔接不畅等问题。对此,该院依托自身管辖长江南京段所有刑事犯罪的职能优势,经过充分思考和深入调研论证,于2017年6月5日发起成立由47家单位参与的“鼓楼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盟”,构建了区域性保护合力。

  在此基础上,该院承办了高检院主办的全国性研讨会,办理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99件214人,办案数超过前5年总和,探索利用非法捕捞案赔偿款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研究课题被高检院立项,研究成果获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得到中政委、高检院、中央环保督察组肯定,高检院组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视察。

  此外,该院结合司法办案,通过风险研判报告、检察建议等形式,为党委决策部署提供参考,为职能部门提供建议。去年4月,围绕办理涉恶案件中发现的行业管理问题,依法发出检察建议,获市领导肯定,开展专项整治。

  “五年规划两步走,前三年目标基本实现,在新的起点上,我们将一如既往,努力奋斗,向着新目标进发。”谈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朱赫信心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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