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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协同完善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机制,坚决遏制利用寄递渠道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切实保障全市寄递渠道、公共卫生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4月20日,淮安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邮政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淮安海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8部门联合签订的《关于规范活体动物寄递严厉打击非法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的通告》。据悉,8部门合力形成野生动物保护链,联合打击非法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在全国尚属首次。
近期,淮安市检察院在办理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走私珍贵动物等案件中发现,部分快递企业未能认真落实法律规定的实名收寄和收寄验视制度,成为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的运输链。市检察院将其作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向淮安市邮政管理局送达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邮政管理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快递行业整治、与相关部门联动执法形成打击合力。
淮安市邮政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研究落实,依法对违规经营的快递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制定出台规范活体动物、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寄递的制度,组织实施邮件快件寄递安全“清风2020”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寄递渠道安全监管,主动与市公安、海关等部门对接,强化多部门联合监管责任,切实维护寄递渠道安全。
针对快递企业非法寄递野生动物的问题,市检察院形成《非法买卖野生动物依托快递业“暗流涌动”亟需多措并举斩断“运输链”》的调研报告,提出重拳打击违法运输快递企业、形成齐抓共管监管合力、加大快递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多措并举强化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的对策建议,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肯定与支持。
8部门联合发布的《通告》中指出,寄递企业要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依法当场验视用户交寄物品,严防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流入寄递渠道;社会公众不得交寄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有毒害性、攻击性、妨害公共卫生等危险活体动物;对于可以寄递的活体动物,应当进行安全妥善包装,配合寄递企业做好收寄验视工作,提供专用标识或相关合法证明,不能提供的,寄递企业将不予收寄;对于违反寄递渠道安全管理规定和本通告要求的企业和用户,相关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
发布会中,相关职能部门还分别结合自身职能就如何更好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这一群众和社会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拓展阅读:
淮安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取得了哪些成效?
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在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赋予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自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在全市部署了《守护野生动物资源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同时,切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排查野生动物资源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7件,立案15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力争实现公益诉讼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方面,突出办案重点,依法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究其民事责任,加大违法犯罪成本,维护公共利益。清江浦区检察院对董某非法狩猎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被告赔偿生态环境损失费用;另一方面,充分尊重行政机关在维护公共利益第一顺位的地位和作用,主动加强与行政、司法机关的协调沟通,审慎妥善处理疫情期间涉及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行政公益诉讼线索,严格执行第一时间通报相关行政机关及时处理的基本原则,既以问题为导向,更以解决问题为主导,重在强化联合执法。淮安检察在案件办理中发现不法分子违规利用快递寄递活体动物、野生动物行为后,第一时间以诉前建议的方式将违法行为线索通报市邮政管理局,邮政管理局及时对违规快递企业作出查处决定,并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8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在全市形成守护寄递安全,野生动物资源以及公共卫生安全合力,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