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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2020  10:11

  刚刚结束的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视频会议,强调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尤其要注重仪式感,这使我想到我们办案组刚刚办理的一起案件,感触良多。

  15岁的女孩孙7岁时从祖父母处回到父母身边生活,因不堪其父亲长期采用暴力打骂方式逼迫学习,于2020年1月在网上发贴,欲雇凶杀死其父亲,男子倪某回应称支付80万元可以代办。2020年2月17日孙某至苏州吴江与倪某见面约谈。因无力支付佣金,孙某与倪某商议假装被绑架向其父亲索要100万元,并提出如果其父亲同意支付100万就放弃杀人计划。二人在某宾馆房间商议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孙某的行为暴露后对其家庭不啻于一场地震。

  检察官认为:孙某的行为处于犯罪预备的准备阶段,且杀人的主观故意摇摆不定,综合考虑其未成年人身份和家庭遭遇,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于2020年3月13日以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不批准逮捕孙某。

  为了教育挽救孙某,纾解其扭曲的心理状态,帮助其重建家庭成长环境,检察官先期与孙某的父母、祖父母进行了沟通,决定为孙某举办一场不捕训诫会,对孙某的偏差行为及孙某父亲的家暴行为进行双向训诫教育。

  这一场训诫教育对未成年人孙某非常特殊,当天其母亲刚刚产下第二胎。检察官、办案民警、心理咨询师分别作了训诫发言,从法理、心理等角度分析了孙某行为的危险度和孙某父亲家暴行为的危害性;通过视频连线,孙某父亲、母亲听取了训诫并当场作了检讨与承诺,当孙某父母在视频里向孙某举起刚出生的小妹妹时,孙某本人也第一次向父母与祖父母袒露了内心世界,祖孙三代人在现场与视频中尽情流泪,痛悔自己的过错与失误。虽然训诫会只是给孙某的冰封状态打开了一道缝隙,但通过这场仪式,孙某人生中第一次重大心理危机已经度过。

  孔子说:博学于文,约之以礼。在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仪式绝不是可有可无的作秀,检察训诫会,也不是批斗会,它是未成年人案件承办检察官大量、细致的调查与审查工作的集中体现,传达的是法律的威严、未成年人检察的温度。对涉罪未成年人而言,它是精神的洗礼,是心灵的解脱,象征着得到了应有的关注、督促与扶助;它是坠落的结束,是攀登的开始,象征着一场庄重的人生宣告。

  文字:付雷(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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