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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2020  09:51

  日前,江苏省宜兴市检察院制定出台的《关于快速处理民企业信访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作为经验在该省检察机关转发。

  《意见》进一步规范指引民营企业信访办理,开辟办理涉民营企业信访的“快车道”,努力做到涉及民营企业各类诉求“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

  《意见》的出台源于宜兴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民营企业案件。

  张某在担任江苏一家电缆公司总经理期间,在向梅某追偿担保款3000万元时,得知对方有恶意转移资产嫌疑,便指使人将梅某及其妻子拘禁在梅某的办公室里,想让对方还钱。后因另一名债权人也来梅某公司要债,扬言与梅某同归于尽,梅某乘人不备从二楼跳下逃跑摔伤,经鉴定为轻伤一级。2019年9月12日,公安机关向宜兴市检察院提请对张某等多人批准逮捕。同日,张某向该院第七检察部提出申诉。

  办案检察官赴张某公司实地调查后发现,该公司是一家年销售额近30亿元、上缴税费7000万元、员工达800余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到案后,张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并表示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此案如果一捕了之,该公司纳税信用等级将被降级,财产、信用、品牌将受到重创,极有可能毁掉一个企业。

  为了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宜兴市检察院综合考量本案属非典型性的非法拘禁、梅某有恶意转移资产嫌疑、张某到案后认罪认罚且此前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因素,依法对张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以此案为契机,宜兴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快速处理民营企业信访机制,于今年3月13日制定出台了《关于快速处理民营企业信访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控申部门成立专门民营企业信访处理小组,当日受理诉求,当日完成受理告知程序,依法从快处理,坚决阻止侵犯企业权益的行为。

  《意见》还提出,对具体办理的业务部门提出的困难,控申部门要全力协助解决或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申请业务指导。建立民营企业信访分析报告制度,定期深入分析研判,重点分析总结民营企业信访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提出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