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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2020  09:21

  “感谢检察院送来的实惠‘大礼包’!这些防护服、消毒液对我们企业来说,那可是有大用场的。”3月24日上午,看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检察长申玉军送来的防疫物资,泰州市进鑫机械厂负责人由衷地表示谢意。

  “帮助复工企业解决难题,是检察机关的责任。”申玉军一边说,一边递上数本宣传册,“这是我们服务企业发展的宣传画册,以后企业发展中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随时联系我们。

  虽然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企业已经分批复工生产,肯定还会存在诸多难题。“我们要扛起应尽的责任,尤其是依法办案过程中,更要讲政治顾大局,服务保障好企业的发展。”申玉军在院党组会上提出明确要求。

  3月12日,该院出台《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八条意见》,其中特别强调,对涉民营企业案件,案件承办人必须围绕经营状况、员工生计、社会稳定等多种因素,预先评估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程度,做好风险防控预案,有效避免因办时机或者方式掌握不当,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

  “办案前有风险评估,办案中有意见指引,办案后走访宣传,目的就是要服务保障好民营企业的生产和发展。”该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唐爱英说。

  自辖区企业分批复工以来,该院领导班子分片走访相关企业,结合检察机关办理的涉疫情案件,先后印制发放两批计1200余份宣传画册,助力企业在复工生产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检察院的这本宣传画册用具体的案例,对我们企业在复工期间需要注意的法律事项进行了提醒,真心不错,检察院用心了。”拿到画册后,泰州市进鑫机械厂负责人一口气从第一页看到最后一页。

  走访期间,针对多数企业反映的“缺乏防疫物资”这一难题,该院除了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外,还发动全体干警想法设法尽量帮助解决。3月20日,经该院一名班子成员的牵线搭桥,应能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一次性向海陵区卫健委捐赠防护服4500件、消毒喷雾1622瓶,价值120万元,此批防疫物资将全部定向送给辖区复工复产的企业和即将复学的学校。

  “保安全、促生产,省院党组为全年检察工作明确了重点。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企业,在司法办案中履职尽责,为企业的运转、经济的发展提供实实在在的检察帮助。”申玉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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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3月20日电(记者陈菲)最高人民检察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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