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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16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下称《意见》)。根据《意见》规定,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拒绝隔离、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等,可按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3月16日新华社)。
这些天,“内防输出、外防输入”成了各疫情防控通知通报中的高频字眼。就目前国内疫情总体形势和防控措施而言,向外输出疫情的可能性已经微乎其微;相反,全球151个国家87182例确诊病例却时刻提醒我们“外防输入”更为重要。从前几天被河南郑州群众刷屏的海外旅行归国确诊人员郭某鹏,到在登机前使用药物降温退烧、不如实填写健康申明卡的意大利返京人员廖某君,都印证了“外防输入”至关重要。
在这个特殊节点,五部门联合发布《意见》,既是要巩固国内目前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效之举,更体现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态度。
《意见》重要在哪?重要在面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呈现扩散态势、通过口岸向境内蔓延扩散风险加剧的严峻形势,为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筑牢国境卫生检疫防线,遏制疫情通过口岸传播扩散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16日召开的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起瞒报疫情由境外入境案件的调查情况——登机时服用退烧药、未如实向乘务人员提供个人健康状况和同行人员情况的美国归国人员黎某被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黎某已出现身体不适,若根据边境管控政策,难以顺利入境,于是选择采用药物降温、瞒报不报等行为逃避检疫。由此可见,《意见》的发布为妨害传染病防治,特别是边境检疫防控的行为上了“双紧箍”,形成了防控合力。
通过近期频见报端的“服药入境”事件不难看出,边境检疫虽然标准明确,但并非没有改进和完善之处,维护好边境检疫秩序,一方面需要检疫部门严格执法,另一方面更有赖于入境者出于公序良俗和遵纪守法考量如实填报个人健康状况。这是此次《意见》的价值和目的所在。
当然,那些在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时希望回到国内接受检查和治疗者的心情可以理解,但越是在当前各国疫情实际状况仍不明朗的时刻,越要遵从当地的疫情防控政策,做好隔离和防护。
就入境者而言,如实申报健康情况是责任更是义务,既是对个人健康负责,更是对其他不特定人员健康负责。希望通过特殊手段混过检疫的人,无论出于什么目的,都应当为个人无视检疫秩序和置他人合法权益而不顾的行为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