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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2020  09:31

  正义网北京3月12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巩宸宇)3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第五批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这次发布的第五批典型案例包括冒充“归国富豪”谎称能代买“3M”口罩的颜某诈骗案,通过微信发布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口罩实物图等虚假“凭证”的陈某某涉嫌诈骗案,冒充任课老师混入学生家长QQ群发布虚假培训通知骗取培训款的李某某涉嫌诈骗案等5个典型案例。

  最高检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表示,截至3月11日,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涉嫌诈骗犯罪869件917人,起诉516件545人,批捕、起诉的人数均占所有涉疫情犯罪案件的四成左右,批捕件数更是超过50%。

  苗生明介绍,最高检结合相关案例总结出虚假出售防疫物资诈骗,谎称筹集善款诈骗,推广出售药品、保健品诈骗,利用学生网络课堂诈骗,以单位、企业工作名义诈骗,提供虚假就业、兼职信息诈骗,冒充各类客服诈骗,针对公司企业合同诈骗,针对中小企业贷款诈骗,以疫情防控检查名义诈骗等10类疫情期间多发诈骗案件类型。

  针对疫情期间诈骗犯罪高发、多发的形势,最高检向社会发布10项预防建议:勿从非正规互联网渠道购买防疫物资;选择正规合法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勿轻信以个人名义、非正规渠道组织的爱心捐赠;勿轻信和购买“新型冠状病毒特效药”;对微信群内发布的收费信息及时核实;警惕先缴费后就业的招聘信息;勿轻信物品因疫情滞留或者需要检查等为由要求缴纳费用的客服信息;对复工复产检查及时甄别,防止不法人员冒充公务人员行骗;及时全面保存好交易过程中的聊天记录、付款记录等证据;发现违法线索和诈骗情况及时报案。

  记者了解到,一个月来,最高检已累计发布5批32件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截至3月11日,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1907件2361人,审查批准逮捕1658件2009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35件178人;受理审查起诉1528件1892人,审查提起公诉1166件1394人,依法不起诉22件27人。

  其中,批准逮捕抗拒疫情防控措施造成新冠病毒传播类犯罪(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10件12人,起诉17件20人;依法批准逮捕妨害公务罪362件451人,起诉334件404人;依法批准逮捕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115件137人,起诉78件88人;依法批准逮捕制假售假类犯罪(含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120件236人,起诉51件100人;依法批准逮捕非法经营罪(哄抬物价)10件23人,起诉7件8人;依法批准逮捕诈骗罪869件917人,起诉516件545人;依法批准逮捕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8件8人,起诉8件8人;依法批准逮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犯罪(含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狩猎罪,野生动物资源类非法经营罪)106件156人,起诉90件140人;依法批准逮捕其他涉疫情犯罪82件106人,起诉64件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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