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分享

13.03.2020  09:00

  “我们几个还以为这钱是拿不到了……”近日,江苏省如东县某纺织企业原员工朱某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后,特意给帮他讨薪的如东县检察院检察官王蓓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2019年底,根据国务院开展的“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要求,如东县检察院依托与该县劳动争议仲裁院的协作机制,获悉了某纺织企业因经营不善,拖欠朱某等17人工资的情况。检仲两家通过支持仲裁、仲裁调解的方式,促成这17名农民工与企业达成了调解协议;另有7名同一企业的超龄员工通过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调解成功。该企业同意于2020年1月6日前支付农民工工资19.7万元,如逾期不履行,农民工有权依据调解协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该企业另有执行案件,其资产正处于被处置阶段,导致其无法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协议到期后,农民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环节。

  不料,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农民工不由得担心:疫情之下,这钱还能拿到手吗?

  他们不知道的是,春节期间,该院检察官始终牵挂着他们的薪资执行问题。春节返岗之后,检察官立即联系了执行法官,跟踪该案执行情况。2月14日,检察官得知该系列案件执行款项已到法院账户,却因疫情防控无法在法院集中办理手续。考虑到当事人人数众多、对法律事务不熟悉等问题,检察官决定帮助他们通过“无接触”的方式拿到自己的辛苦钱。

  当天,承办检察官联合县劳动争议仲裁院承办人员逐一致电24位当事人:“您好,之前我们支持您提出仲裁申请的案子法院已经执行到位,现在需要您提交相关材料。疫情当前,请您做好个人防护,材料审核后法院将通过转账形式把工资直接打到您的银行卡上。”检察官还通过微信发送了自己制作的提交材料清单及规范模板,两个小时内全部通知到位。同时,联系农民工所在乡镇司法所的负责人,指导其分批接收材料,让农民工足不出镇就近分批提交材料,减少人员聚集。其中,一名当事人因无法离岗办理手续,检察官协助她通过网络提交材料,待疫情结束之后再补充提交相关证明。

  2月17日至2月20日,这24名农民工通过网银转账,终于领到了被拖欠了14个月共19.7万元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