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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2020  10:11

  2月18日上午,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运用远程庭审设备,对淮安市首例疫情防控期间在交友平台上虚假销售防疫口罩诈骗案进行诉讼。从审查案件到最后诉至法院审判,仅仅用了6天的时间,从快从严打击了犯罪。

  今年21岁的张某,是淮安一家公司的驾驶员。在完全没有口罩进货渠道的情况下,张某在其个人交友软件上发布“可出售防疫口罩、医用口罩,欢迎购买”的虚假信息,等受害者“上钩”后,便提出先让对方支付购买口罩的钱订货,然后立即将口罩寄出。收到钱后张某却拖着不发货,有受害者来询问情况,张某便谎称口罩已经没货了,要给对方退款。警方立即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2月9日,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该案,并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跟踪侦查活动,及时调取、固定涉案人员银行交易记录、支付宝及微信交易记录等电子数据,确定诈骗数额。经查,张某通过这种方式先后三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193元。

  2月14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交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全面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并于当日办结。次日,清江浦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网络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提起公诉。为了加快办案效率,该院通过召开移诉前联席会议,与区法院就案件事实、证据、量刑建议等进行会商,形成打击涉疫情防控犯罪合力。

  2月18日,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官、检察官、辩护人和被告人分别在三地通过远程视频参加了案件的庭审。

  “被告人虽自愿认罪认罚,具有从轻处罚情节,但从维护疫情防控秩序,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角度出发,张某行为给当前的防控秩序带来了危害,不宜适用缓刑,应从严从重处罚。”庭审过程中,面对辩护人提出建议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承办检察官表示。

  最终,法院全部支持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一审当庭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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