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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2.2020  09:42

  2月25日,在江苏省张家港市某设备有限公司车间里,机械设备隆隆作响、工作人员不停穿梭,已是一派繁忙景象。一周前,这家专门从事医疗设备生产的民营企业就已召集家在本地的部分职工恢复生产并加快进度,因为他们肩负着一项特殊使命——为武汉方舱医院提供医疗保障设备。目前,企业生产的第一批价值60万元的医疗设备已发往武汉方舱医院投入使用,第二批设备正在紧锣密鼓地生产中。除此之外,公司还捐赠价值100余万元的医疗设备和物资用于疫情防控。

  “这还得多亏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拉了公司一把,公司才能正常生产经营。我们非常感激,并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企业负责人表示。

  时间回到2019年6月。公安机关将该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移送张家港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安机关查明,该企业负责人担任某设备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10余份,造成国家税款损失20余万元。

  办案检察官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查阅案卷详细了解案件情况,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是,因企业负责人投案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补缴全部税款及滞纳金,并且企业犯罪数额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中,属于定罪量刑的最低档,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2019年7月,张家港市检察院依法对该企业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向税务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被不起诉单位给予行政处罚。之后,该院持续加强对企业的跟踪和回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给予有针对性的法律指导,推动企业走向合法合规经营的轨道。

  “从违法犯罪、偷逃税款,到参与战‘疫’、主动捐赠,在跟踪回访过程中,我感受到了企业在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上的反思和转变。检察机关为企业暖心,企业也必会将温暖向社会传递,这也是我们所要追求的效果。”张家港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丁建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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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3日,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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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当前,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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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依法高效办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涉企案件,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