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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2020  09:41

  2019年,翻一翻自己的手机,哪些照片所记录的瞬间最让你难忘?苏州检察人回忆起自己走过的路,办过的案,已经找出了2019年最舍不得删的10张照片。

   服务大局保障发展

  苏州市检察机关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自贸区建设、长江经济带等重大国家战略。苏州市检察院制定《关于为苏州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高质量检察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服务保障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建设的意见》;吴江区检察院与青浦区、嘉善县检察院加强协作,建立社区矫正执法司法一体化机制,推动长三角四省市检察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会签《沪苏浙皖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国率先破解社区服刑请假难问题,企业服刑人员籍此可以请假外出从事商务洽谈活动;昆山市、太仓市检察院与嘉定区检察院签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检察协作的意见》,构建跨区域案件办理、公益诉讼协作等工作机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因办理“套路贷”案件成效显著,最高人民检察院在苏州组织庭审观摩培训班,并在起草《办理“套路贷”案件座谈会纪要》中吸收苏州办案经验,吴江区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李某等敲诈勒索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打击“套路贷”典型案例。太仓市检察院在办理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秦某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提出侦查取证意见200余条,确保犯罪事实查深查透,首犯秦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吴中区检察院在办理中央督导组关注、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徐某等15人涉黑案件时,将其据点天池山果园认定为该组织经济基础,厘清徐某在承揽工程上所占股份份额,成功“打财断血”查封2000余万元。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张家港市检察院在办理“324”长江流域非法采砂系列案件中,针对“非法采砂打击难”问题,推动七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

  尽管苏州刑事办案量大,但我们仍然突出强调遏制和减少犯罪的办案目的,通过加强案件分析和法治宣传,针对社会治理短板发出检察建议,努力在“源头”上预防犯罪发生。苏州市检察院利用“苏州检察发布”微信号、地铁海报等载体,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释法说理,强化公众的是非观念;常熟市、太仓市、吴江区检察院分别建立“非公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教育基地”“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纪法教育基地”和“精准普法检察驿站”,针对各类群体开展犯罪预防工作。

   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

  苏州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根据案件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实行区别对待。一年来共对15923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达74.5%。注重与法院的分工负责、监督配合,不断提升量刑建议的精准度、采纳率和实效性,全市确定刑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率为95.9%。相关做法在全国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和首届新时代检察工作论坛上被介绍推广。

  在办案中坚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全面收集证明有罪或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苏州市检察院办理的某气体公司、孙某等销售假药二审案件,孙某将工业液氧公司生产的液氧混入医用液氧中销售,一审认为其液氧来源为非正规途径,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二审中检察官重新调取证据并进行检验,发现其售出的氧气完全符合医用标准,并无危害,建议对孙某改判免于刑事处罚并得到二审法院采纳。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权益的犯罪,妥善办理了某热电公司财务出纳非法侵占1.45亿元、某纸业公司被盗300万元、某科技公司被远程窃取虚拟货币等案件,通过办案帮助民营企业追赃挽损。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慎重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两批共9个涉民企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昆山市检察院办理的某建设公司虚开发票系列案,苏州市检察院办理的某餐饮公司、阮某等人走私普通货物案先后入选。张家港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民营企业涉嫌挪用资金1170万元的案件中,经过认真审查做出不起诉决定,涉案企业恢复经营后,当年缴税从200余万元增加至800余万元,新吸纳就业人员75人;常熟市检察院打造“问需、问急、问效、问策”工作法,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主动、贴心的司法服务。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校园性侵、加强校园管理的“一号检察建议”,苏州市检察院与市教育局会签《加强新时代校园法治建设的意见》,全市23名检察长和副检察长,52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共同防范校园性侵、欺凌、“套路贷”等犯罪发生。

  苏州市检察机关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完善。一方面联合民政、团委、妇联、司法社工力量,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涉案未成年人加强教育和矫治,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进行强制亲职教育;另一方面重视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常熟市、姑苏区检察院分别与公安、教育、卫生等单位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情形强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侵害情况,迅速介入案件处理。吴江区检察院探索的“保障困境流动儿童合法权益”机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保护十大典型案(事)例。

   司法救助

  苏州市检察院办理的王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中,王某家住湖北山区,丈夫被害身亡后,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检察官为其申请到10万元司法救助金,并安排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抚慰,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十大典型案例。积极参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共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8件24人,支持农民工起诉追索劳动报酬65件,法院采纳53件。张家港市、相城区检察院与司法局会签文件,明确线索移送、案件协作、释法说理和联席会议制度,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

  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等“4+1”法定领域,积极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行政机关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苏州市检察院、相城区检察院在办理某垂钓场违章别墅群非法占地案中,针对非法占用农用地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相关部门及时跟进,将占地2.7万平方米的25幢建筑全部拆除;昆山市检察院在“医疗保险基金领域行政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中,针对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中医保专项资金未被追回的情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及时追偿了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为维护因救人而牺牲的消防战士名誉,苏州市检察院办理了全市首例保护英烈民事公益诉讼,经法院审理后,网络发贴人魏某在媒体公开道歉。

  首创公益诉讼快检模式,苏州市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建成具备空气、水、土壤、噪音、食药等五大类快速检测能力的“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和巡回工作站”,有效解决公益诉讼“线索发现难、检测费用高”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在苏州召开座谈会并向全国推广。

   创新发展

  办案E卷通——检察单轨制办案系统聚焦“网上单轨制办案”模式,为“四大检察”业务办理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网上解决方案。该办案系统当选2019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十大创新案例。

  苏州市检察机关加快实施“智慧检务”,大力推进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三期建设,探索“案件现场全息复刻”方式,通过三维技术再现犯罪现场,有助于事实认定和庭审证据展示。借助“外脑”提升办案水平,聘请民商、知识产权等30名专家组成院外专家库,为检察办案提供专业咨询。

   业绩导向营造争先氛围

  苏州市检察机关坚持业绩导向,大力营造“有牌必夺、有旗必扛”的争先氛围,苏州市检察院王勇同志当选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并受到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虎丘区检察院刑检部门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积极开展“刑事案件审查与汇报技能竞赛”“十大法律监督典型案件评选”“书记员业务技能竞赛”等活动,努力提升检察队伍专业素养。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共邀请3位地方检察院同志授课,苏州市检察院薛国骏、王勇2位同志分别就“检察文化思考与实践”“重大案件的依法办理”进行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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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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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检察院,你们都是好人,帮了很大的忙,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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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检察院对我家庭的关心,我终于可以缓口气了。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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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起“公平秤”织密“保护网”,让民营企业轻装前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