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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2018  09:33

  近日,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强制猥亵案时,发现被害人王莉未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情况,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该院副检察长王珍介绍,睢宁县检察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普法品牌“小雨滴”紧紧围绕司法办案,开展系列活动,及时发现办案中未成年人辍学现象,进行有效地建议整改,让更多的适龄孩子重返校园,实现梦想。

  在上述案件中,“小雨滴”工作组组织专门力量,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及时向睢宁县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严格执行“控辍保学”制度。检察建议发出后,教育局高度重视,指派基教科集中对各校辍学情况进行限期整改,详细制定“控辍保学”具体措施,把检察建议中的建议事项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函复睢宁县检察院。

  该院为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制度,有效控制学生流失,研究建立了辍学报告制、群众监督制、信息公开制等一系列具体实施制度,确保“控辍保学”工作扎实落实到位。同时,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建立“控辍保学”信息库,实施动态监测机制。对辍学不报告或不明辍学原因、不明学生去向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造成学生辍学的行为,对违法的父母或监护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三年来,在受到帮助返回校园的学生中,考取大学10余人,依法保障了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今后我们会继续加大‘控辍保学’力度,保持与案同步的发展态势,让更多的失学、辍学孩子完成义务教育。”睢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徐智平表示。

  (本文涉案人员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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