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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1.2018  10:22

  近年来,江苏省仪征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加强了控告申诉案件办理,坚持有诉必办、跟踪监督、一问到底,着力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一是规范受理。凡在押人员提出的合理诉求,均及时登记,形成材料;

  二是首办负责。具体经办人员必须负责调查核实,跟踪监督,一督到底;

  三是及时反馈。将办理的情况及时向在押人员反馈,让其充分享有知情权,有诉必有应。

  2018年11月13日,驻所检察人员收到在押人员曹某某反映法院在计算刑期时未将其先前的刑事拘留时间计算在内,导致多算了7天。驻所检察干警随即调阅了案件电子卷宗并查看了看守所信息管理系统,发现曹某某在刑事拘留7天后即被取保候审直至开庭。针对这一情况,驻所检察人员联系法官督促更正。

  近日,承办法官裁定将之前羁押的7天计算在刑期范围内,并将裁定书送到驻所检察室。仪征院这种做法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在押人员曹某某的好评,并感动的说:“是驻所检察官帮我找回7天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