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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2018  09:13

  突然而至的不幸能轻易摧毁一个普通的家庭,让平凡的生活也成为奢望。

  “张检,我手上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肇事者家确实拿不出更多的钱赔偿,但被害人的情况实在太可怜了,你们看看能否为他家申请一下国家司法救助,好让他们渡过难关。”去年7月的一天,江苏省江宁区检察院公诉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了一起案件的特殊情况,立即将线索移送至民事行政和控告申诉检察部。了解具体案情后,江宁区院副检察长张咏梅主动走访,摸清了解该起被害人的家庭情况……

  2017年6月8日,老李在建筑工地工作时,被一个从天而降的废纸箱砸中颈部,致其颈胸段椎体骨折,枢椎椎体骨折、脊髓损伤伴截瘫等损伤。经法医鉴定,老李的损伤程度为重伤,家人东拼西凑拿出23万余元作为抢救及医疗费,后续治疗成了问题。老李与年迈多病的父母一起生活,平时全家以务农和打工维持生计,受伤后不仅无法工作,日常生活亦需家人护理。犯罪嫌疑人张某是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经济贫困,赔偿能力十分有限。

  在了解上述情况后,民事行政和控告申诉检察部的检察官们一边劝导疏解被害方的负面情绪,多次与其家人进行电话联系;一边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最终为其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资金。

  “我们去医院送上救助金的时候,看到了老李的情况,人虽然醒着但完全失去了行动能力,身上插着三根管子,让人心里直泛酸。”陈霞也十分理解他们的心情,“社会上总会出现一些意外事故,事故出现了,完全由一个家庭来承担,确实有点难。这时候特别需要给他们一些温暖。

  考虑到老李的情况特殊,江宁区检察院控申部门多次与政法委进行沟通,加快救助金发放进度。在救助现场,同病房的其他病人家属也对检察机关司法救助这一善举表示称赞。

  很多被害人对司法救助程序并不了解,面对这一情况,江宁区检察院化被动为主动,各部门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符合刑事被害人救助条件的及时告知,并协同控申部门为被救助对象搭建起便利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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