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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0.2018  09:11

  “泗水流,汴水流,流到瓜洲古渡头。” 瓜洲,是历史文化名镇,始于晋,盛于唐。地处长江北岸、古运河入江口,是历代联系大江南北的咽喉要冲。素有“江北重镇、千年古镇”之称。北望扬州市,南与镇江市隔江相望。瓜洲水源地保护区就位于扬州市瓜洲镇润扬湿地森林公园内。

  水,是民生之本,发展之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为深入推进生态检察监督,2018年10月10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林带领民事行政与控告申诉检察部干警在邗江区环保局党组书记刘扬、邗江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朱文斌、瓜洲镇党委副书记周如霞、瓜洲镇环保助理王华林的陪同下前往瓜洲水源地保护区联合开展环保巡查专项活动。

  巡查人员听取了瓜洲镇长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实地查看了瓜洲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现状,并检查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保护区边界标志设立、违法问题清理整治等方面工作完成情况,并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提出强化措施,严格管控,切实抓好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安全保障水平的要求。

  王林表示,保驾护航长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资源环境安全,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该院将以水源保护等环境治理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为切入点,督促环保等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切实保护好长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守土有责,“守水”同样有责。“绿水”清流需要凝聚各方力量,合力维护。下一步,邗江区检察院将会同环保部门将环保巡查活动常态化,督促环保工作化被动为主动,杜绝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污染。同时,还将与环保部门深入磋商建立环保工作协作机制、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环保领域咨询协助制度、公益诉讼诉前沟通机制以及联合培训制度等,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也为环保部门的相关工作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