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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2018  09:22

  ●忏悔人:张芙蓉

  ●原任职务:江苏省盐城市规划局盐都分局局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7年12月26日,盐城市盐都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张芙蓉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犯罪事实:2006年至2017年期间,张芙蓉利用担任盐城市规划局亭湖分局副局长、局长,盐都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送的现金、购物卡等财物,共折合人民币58.7万元。

  这段时间,在组织的教育下,我从过去看似光鲜的工作、生活状态中一步步彻底走了出来,不断地重新认识自己、反思自己。

  以前在市规划局上班,虽然只是办事员,但也耳濡目染了建设单位对规划局工作人员的阿谀奉承。这些对于一个刚走上社会的大学生来说,真不是一件好事,确切地说,甚至是种下了带病毒的种子,使我觉得建设单位(主要是开发商)都是发大财的,他们来找我们办事,请吃饭、送礼品是很正常的事情,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正是这么一个想法,让我在一条自我毁灭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2012年3月,我通过竞争上岗,担任盐城市规划局亭湖分局局长,我感觉社会地位急剧提升、头顶上的“光环”突然放大。一天,我的“好闺密”汪某到我办公室,送给我一份沉甸甸的贺礼5万元。这一天,我将自己推进了深渊不可自拔。后面的几天,我一直心神不定,焦躁不安。5万元,是祸根。但时间长了,我渐渐淡忘了煎熬,滋生了侥幸和盲目,认为也许不会出什么事,所以就没有及时刹车。也许冥冥之中,这一天就注定了我将来的命运。

  2014年底我交流到盐都分局,耳濡目染越来越多的阿谀奉承,慢慢地变得自我膨胀起来,廉政底线彻底失守,全然不知廉耻二字,工作作风飘浮,规矩意识淡薄,说白了变成了一个狂妄自大、行为嚣张的人。更要命的是因为自以为是,还觉得自己水平、能力很好。现在想想,我是被“围猎”成功了,更是被“热情捧杀”了!根本原因还是自己放松了要求,在错误的思想认识引导下一步一步走到今天。我总认为,社会风气不好,大家都是这么做的,这是惯例,是明规则,我也没坏到哪儿去,至少我从不主观上去刁难别人,故意害人。这是自我麻醉,是我内心有毒的种子一直没有去除。从人性角度讲,还是一个“”字在作怪,贪名贪利是我犯错误的根源。自以为是,狂妄自大,使我不能做到自省自悟、警钟长鸣,不能自觉发现错误、改正错误,以至于越陷越深,酿成大错。

  幸亏组织上发现了我的问题、及时挽救我,否则我会在歧路上越走越远,我现在才真正理解组织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真实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