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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9.2018  10:05

  9月25日下午,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江苏省淮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大工委原主任王立喜(正处级)受贿案,淮安市检察院肖天奉检察长等出庭支持公诉。该案系淮安市监察委办理的全市首例处级干部留置案件。

淮安市检察院检察长肖天奉出庭支持公诉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钱斌担任审判长

  2004年至2014年,王立喜利用其担任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分管城建、规划、人防工作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先后采取低价买房获取差价、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等方式收受贿赂,共计200余万元。2018年5月3日,王立喜因涉嫌受贿罪被淮安市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 7月31日,市检察院对其决定逮捕;8月31日,市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8月23日,肖天奉检察长到市看守所提讯了犯罪嫌疑人王立喜。庭审前,肖天奉检察长还围绕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详细研究了证据结构,精心准备庭审示证提纲、答辩预案和公诉意见书。

  庭审中,肖天奉检察长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分笔进行了举证、质证,结合庭审证据发表了定罪、量刑的公诉意见,并对辩护意见进行了答辩。被告人王立喜对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当庭表示自愿认罪悔罪。

  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肖天奉检察长指出,领导岗位的职权犹如一把双刃剑,用好了则尽职尽责、为民服务,用不好则欲念丛生、失去自由,自毁前程,抱憾终生,并希望每位公职人员能从该案中吸取教训,时时警钟长鸣,常常自省其身、廉洁自律,正确履职。

  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监察委、开发区党工委部分同志共计40余人旁听了庭审。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