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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8 09:44
本文来源: 检察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责,近日,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院王俊检察长应邀列席了经开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对审判委员会讨论该院提起公诉的电信诈骗一案发表意见。
会前,王俊检察长认真阅卷,熟悉案件情况,掌握案件定性等关键争议问题。会上,王俊检察长在听取承办法官案件情况汇报后,就该案主要事实认定、案件定性等阐述了意见,最后,法院采纳了该院意见,该案将择日宣判。
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检察监督的重要形式,有利于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提升检察监督效果。
本文来源: 检察院
20.09.2018 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