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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9.2018  10:26

  从检20年,细致勤恳是她不变的态度,惩恶扬善是她不懈的追求。“个人三等功”、“江苏省检察专门人才”、“巾帼文明标兵”,“三八”红旗手……一项项荣誉见证着她对党和检察事业的忠心与热忱。她,就是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杜户业。

  爱岗敬业,奋勇拼搏

  1999年,杜户业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邳州市检察院,成为一名检察官。在刑检部门12年,她年办案量超百件,无一错案。敢于监督,敢于较真,是她刑检工作的真实写照;对法律规范的客观贯彻和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是她从事刑检工作的根本要求。

  2003年办理的王某抢劫案让杜户业记忆犹新。犯罪嫌疑人王某盗窃过程中被他人发现,为抗拒抓捕而转化为抢劫。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因该案是跨省作案,抓捕时间长,涉案地域范围广,在是否定性为抢劫的问题存在分歧。杜户业针对王某抗拒抓捕的连续性证据进行了细致审查,认定该案为转化型抢劫,并以抢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没有采纳认定罪名。接到判决书的杜户业针对该案进行反复审查,确认了自己的判断。她向检委会提交该案进行讨论,建议对法院判决提请抗诉,最终王某以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10,邳州影响重大的苏某强奸案被移送至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杜户业承办了该案。她在审查中发现,因本案受害人多为在校学生,侦查机关取证困难,认定苏某犯罪的证据不够确实充分,她作出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面对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杜户业没有退缩,本着对案件负责、对事实负责的态度,她指导公安机关对多名被害人进行复核,进一步提取必要物证,固定证据。最终苏某被批准逮捕,取得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办案之余,杜户业注重及时总结积累,撰写类案文章二十余篇,其中就王某抢劫案撰写的关于抢劫罪的定性分析在《江苏检察》发表。

  争先创优,开拓创新

  2011年,告别了刑检部门,杜户业出任案管科科长,开始了新的征程。

  九层之台,起于垒土。邳州检察院作为全市受理刑事案件数量最多的基层院,案件积存量大,监管难度大。杜户业带领全科干警,创造性的采用以案管督办函为载体的监管方式,完善督办数据指标体系,加强督办力度。通过实行“周通报、月评查、季度核查、半年评比”的督办方式,有力推动了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案件积存量由年初的256件下降到80余件。

  针对提升案件监管效能,她总结发明了“三强化工作法” ,强化流程监控质效、强化案件质量评查质效,强化“三书”对照审查质效,创新做法被江苏法制报宣传。针对在“三书”对照审查监管中发现的张某某一案错误适用《刑法修正案(九)》的情况,她建议提出抗诉,获徐州市检察院支持,该案成为全省首例抗诉成功的错误适用《刑法修正案(九)》案例。

  深入基层,关爱儿童

  工作之外,杜户业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14年来以来,她坚持认养邳州市碾庄镇的贫困孤儿,成为5名孤儿的“检察官妈妈”。为了让孤儿感受家庭的温暖,每逢节日,她都将孤儿接到家中,和自己的一对双胞胎儿子共同度过。平时,她经常忙里偷闲,到孤儿家中探望,了解孤儿们的学习生活情况,陪伴他们谈心聊天,为他们添置新衣、购买学习和生活用品。她用真情温暖着孤儿,为孤儿撑起了一片灿烂的晴空。迄今为止,她认养的孤儿中有一名已成为光荣的人民解放军战士。她的付出得到了党和政府的充分肯定,连续三年被评为邳州市“优秀党员妈妈”、多次被评为“邳州市三八红旗手”、“邳州市巾帼岗位能手”。

  做一名“有温度”“有情怀”的检察官,惩恶扬善,匡扶正义,绽放自己,照亮检徽,是杜户业一生的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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