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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9.2018  09:10

  9月14日,江苏省滨海县检察院法警大队根据刑事执行检察部用警申请,圆满完成了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从盐城市看守所押解至滨海县检察院的警务保障任务。

  据悉,涉嫌诈骗罪的李某某因无前科劣迹,认罪悔罪,积极退出全部赃款,可能宣告缓刑,经该院刑执部门审查,无羁押必要,对其变更强制措施。

  接到任务后,该大队详细制定了押解方案,指派1名经验丰富的老法警着制服,携带警械具、执法记录仪等警用装备,与2名检察人员前往执行押解任务。在押解过程中,执勤法警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犯罪嫌疑人的表现,贴身看护,严密防范,历经2个多小时,顺利完成了押解任务。法警勇于担当,尽职尽责,得到了办案部门好评。

  (张孝国 陈阜生 李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