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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2018  10:23

  “出台这个实施意见,将有效推动环保部门与公检法之间的执法、司法协作联动,促进高效治理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近日,江苏省盐城市检察院公诉处检察官向记者介绍。据悉,今年8月份,盐城市检察院联合该市环保局、公安、法院出台《关于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这份文件为全市环保部门和司法部门开展执法、司法协作,合力打击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提供了工作规范。

  据介绍,实施意见从全面建立环保联络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案件联动办理机制、构建联合执法常态机制、健全环保公益诉讼制度、建立权责明晰责任体系等6个方面,对协作办理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了详细规定。

  根据该实施意见,全市两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在同级环保部门设立联络室,建立联络员工作制度,选派专门人员担任联络员,对可能构成刑事案件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联络员第一时间开展联动执法。对于案情重大、复杂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召集联席会议进行专案会商。意见还要求,环保部门要加紧培育、推动设立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的地方环境公益社会组织,检察机关加大对突出环境污染问题提起公益诉讼的力度,推动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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