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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2018  09:21

  “把老徐送去戒毒,我一时心里也很难受,但是觉得家里太平多了,再不用提心吊胆,整天担心他接触毒品……”近日,江苏省靖江市公安局将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徐某送交戒毒所后,徐某的妻子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而在7月3日,徐某因为容留吸毒刚刚刑满释放。

  连同徐某在内,截止2018年7月4日,靖江市被判处刑罚的50名吸毒人员被移交强制戒毒场所,这个成效,源于当地的一份检察建议。

  2018年5月,靖江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徐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时发现:2017年10月,徐某因吸毒成瘾被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当年11月,徐某又因为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2018年2月,徐某刑满被释放,但司法机关并未及时将徐某移交戒毒场所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直至2018年4月3日,徐某再次因容留他人在宾馆内吸毒被刑事拘留。4月18日被逮捕,6月6日,被判决拘役三个月。

  强制隔离戒毒与刑罚执行衔接不畅,这样的例子不是一个两个。经进对近年来办理的100余件涉毒案件分析研判,靖江市检察院发现,部分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未满,但由于强制隔离戒毒与刑罚执行衔接不畅等问题,造成后续强制戒毒期不了了之。

  2018年6月4日,靖江市检察院向靖江市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完善信息衔接,加强与法院、刑罚执行场所、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之间的信息沟通,及时了解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被判处刑罚及刑罚执行情况,确保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及时移送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并全面开展排查,对近年来有关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拉网式”排查,并对符合条件人员继续移交执行。

  7月4日,靖江市公安局书面反馈检察建议采纳情况,该局已组织对2017年1月1日以来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人员125人逐人梳理排查,对其中涉及刑事犯罪的50人决定及时移交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并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与法院、刑罚执行场所之间的信息沟通,强化执法责任,确保不发生被强戒人员脱失。

  对此,靖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玮给予高度肯定:“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加强法律监督,促进了司法机关规范执法,严防了此类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