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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2018  09:11

  江苏省泰兴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过程中,阅卷时发现案件犯罪嫌疑人朱某有双重户口,8月1日,根据检察建议,公安局对朱某的双重户口进行清理,并依法注销其中一个户口。

  今年7月,该院受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承办检察官鞠晓曦在审核其中一个讯问笔录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在说明自然情况时,竟然还多了贵州老家的“另一个身份”。后来经过仔细核查,朱某出生于贵州普安县,并在贵州老家申报入户,申报名为谢某。后来,在其年幼时母亲改嫁泰兴,他便随母亲从贵州老家来到泰兴,在泰兴同时也申报入户,取名为朱某。

  鉴于犯罪嫌疑人朱某有过犯罪记录,承办检察官他随即联系公安人员,对他的曾用名进行了联网查询。结果显示,朱某出生地的身份信息依然存在。该院审查后认为,朱某在公安机关登记了两个户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7月6日,该院随即向泰兴市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加强户口登记规范管理,在办案过程中认真核查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泰兴市公安局收到建议书后,立即对朱某双重户口一事进行核查处理。查明真相后,通过贵州省当地公安注销了朱某在老家的“另一个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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