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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2018  09:23

  “人家就是欠这帮人两万元,人家本金已经还了,而且利息也还了一些,没有达到目的他们就不依不饶,在人家门口涂油漆、放鞭炮、摆花圈、吹喇叭,让人家不得安宁,这帮放高利贷的人真是太可恶了,公安机关就应该好好惩治这些人。”围观的群众这样小声地议论着。自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江苏省盐城建湖检察院共审查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类案件7件30人,移送审查起诉8件34人,较好地打击了在涉黑涉恶类案件中占比75%的“贷恶合流”现象,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和赞扬,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建湖检察院在办案程序上“提前”,坚持对重大、有影响案件,迅速选派办案骨干赴现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与侦查机关共同正确把握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在案件报捕前做到对“涉黑”案件100%介入;对“涉恶”案件根据侦查需要有重点的介入,特别是一些涉案人员多、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以及新型案件。在办案期限上“从快”,在规范履行法定程序基础上从严从快批捕,对“事实基本清楚、证据基本充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力争在三日内办结,疑难复杂案件原则上五日内作出决定,能捕尽捕。在办案组织上“合力”,成立了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等工作。院党组及时听取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帮助解决难题,推进工作开展;刑事检察部门分管领导贴近办案一线,主动了解把握扫黑除恶态势,做到脑中有弦、心中有数、行动有谱。

  此外,该院还注重在办案效果上“延伸”,对有重大影响、法律法规政策不明确的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及时汇报办案进程。结合办理的案件,分析黑恶势力犯罪的新规律、新特点、新动向,通过检察建议或风险研判报告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的情况报告和对策建议,最大限度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确保扫黑除恶始终保障民生、得到人民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