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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2022  10:02

  “王阿姨,这学期的期末考试我比上次进步了很多,前几天我还和同学们一起逛街了……”近日,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珍接到司法救助对象小静(化名)的电话,电话里小静高兴地跟她分享着开心的事,王珍听着心里感到很是欣慰。

  突遭变故,她将如何面对?

  追溯到两年前,王珍第一次见到小静的时候,小静双目无神,孤独又沉默,和现在的积极阳光相比,简直判若两人。

  小静原本有个幸福的家庭,姐姐已经出嫁,自己跟着父母快乐地生活着。然而,2020年7月,小静的母亲被害,父亲也锒铛入狱,一夜之间,小静失去了两位至亲相伴,家庭瞬间支离破碎。这对于年仅16岁正在高中就读的小静而言,无疑是个巨大的打击。

  “失去了父母的依靠和经济来源,她该如何面对今后的生活?”这是王珍一直在思考的问题,“作为检察机关,我们应该拿出一个更好、更细、更暖的救助方案,让小静能够更好地面对今后的日子!”王珍向分管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提出明确要求。经过未检团队的多重努力,睢宁县检察院先为小静申请司法救助金4万元;继而与县民政局联系,快速为她办理了“事实孤儿”认证,使其可以按月领取1300余元的救助金,同时还与学校沟通减免她的学杂费,暂时解决了小静的生计问题。

  青春阴霾,心灵创伤如何弥合?

  “家庭变故造成小静的心灵创伤应该如何治愈?”这是王珍和未检办案团队面对的又一难题。

  小静正处于青春期,心理极其敏感,简单的心理辅导很难让她走出阴霾。王珍和未检办案团队深知这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工作,王珍决定循序渐进,耐心开导。为使小静接受更为专业、系统的帮助,王珍联系专业的司法社工,共同制定有针对性的帮助方案,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小静进行心理疏导。针对学业短板,还邀请上海复旦大学志愿者,每周对其学业作线上辅导。经过不懈努力,小静的脸上终于露出久违的笑容,生活和学习也顺利走上正轨,学习成绩稳步提升。

  2021年春节期间,王珍带领未检部门干警前往小静家中看望,并表达诚挚的节日祝福。小静表示:“检察官阿姨的帮助,让我增强了面对未来人生的勇气和信心,我一定会更加努力,不辜负检察官阿姨的期望。

  意外车祸,检察机关支持起诉送来救命款

  当小静的生活积极向好时,不料又遇意外。

  2021年11月21日早上,小静在上学路上被一辆公交车撞倒,头部受伤严重,前期治疗已花掉4万余元医疗费,这对于本不富裕的家庭来说简直是雪上加霜。

  “王阿姨,我们实在没有钱给妹妹治病了,所有的亲朋好友都借遍了,请您帮帮我们吧……”小静的姐姐在万般无奈下,给王珍打来求助电话。

  经了解,因事故责任未划分,肇事方不愿先行垫付医疗费,小静面临无钱医治的困境。怎么办?王珍焦急万分,并及时向检察长王林汇报了这一情况。

  “一般情况下,医疗费的执行以生效的判决为依据,但对于经济困难的‘事实孤儿’小静来说,等到判决生效后才执行,会延误治疗……”王林了解这一情况后,目光如炬,坚定地作出了“支持起诉先于执行”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追索赡养费、医疗费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于法有据。随即,睢宁县检察院依法启动支持起诉程序。承办检察官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主动与法院承办法官沟通,最终达成共识,启动先于执行“沉睡”条款,并开通快速处置通道,随即2.8万元理赔款及时打到小静姐姐的账户。

  一个月后,治愈出院的小静在姐姐的陪同下,来到检察院表达其感激之情。她眼神明亮又坚毅地对王珍说:“检察官阿姨,谢谢你们的帮助,我将来也要像您一样,成为一名人民检察官,帮助更多的人!

  近年来,睢宁县检察院充分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职能,持续打造“小雨滴”未检品牌建设,围绕未成年人救助,坚持“”字当头,全面激发内生动力,凝聚外部合力,挖掘网格潜力,多渠道、全方位救助案涉未成年子女,最大限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综合司法保护。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先后荣获“江苏省第二届未成年人十大保护事件”“江苏省共青团运用文化产品引导青年创新案例三等奖”等省级以上荣誉。“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我们将始终坚持能动履职,针对因案致困的未成年人,通过‘司法救助+心理救助+社会救助’,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现实问题,让每一名案涉未成年人感受到司法温度和社会温暖,”睢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