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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7.2022  10:11

  经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

  2021年7月,经江提议,利用李某的辅警身份,由江某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车牌号等信息,李某登录工作平台违法查询机动车违章信息,并将查询结果通过微信发送给江某。江某将获取的信息以每条5元的价格出卖给他人。2021年7月至10月期间,李某违法查询相关信息9800余条,售出后获利4.9万余元,李某、江某分别获利2.9万余元、1.9万余元。与上述情形相同,李某还与张某合作,违法查询机动车违章信息1400余条,售出后获利8416元,两人平分。3人到案后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并认罪认罚。今年5月,该案移送润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