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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2022  10:02

  男子以“船老大”身份自居,私自与他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骗取租船定金。经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判处夏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夏某某今年36岁,十年前迷上了赌博,房子、车子都被他变卖了出去。父亲看夏某某没有正经工作,整日沉迷赌博,2020年,便找到朋友李亚东,希望能让儿子到他船上干点杂活。李亚东是一艘货运船的“船老大”,主要是在网络上发布业务信息寻找客户,帮人通过水运渠道运送货物。夏某某就跟着李亚东干活,主要是帮忙联系客户,因为工作需要,夏某某掌握着船舶的注册、登记等信息,工作一段时间后,他还积累了一定的客源。

  2021年6月左右,李亚东发现夏某某没有相关的船员证件,存在安全管理隐患,便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没有了工资来源的夏某某,生活又陷入窘迫。想到自己有船舶信息,他便动起了“船老大”的歪心思。

  夏某某根据之前工作经验,在某航运网上注册账号,看到有人发布运输信息,他便主动询问对方是否需要船舶运输。在提供公司的各类船舶证书和本人身份信息后,夏某某很快取得了对方的信任,并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可眼看约定运货的日期到了,船却迟迟不出发。面对客户的多次催促,夏某某便以“船坏了”等借口让客户重新找船,自己则一直拖着不退钱。除了在网上发布信息,夏某某还利用之前在船上积累的客户关系网,用同样的方法骗取定金。时间一长,租船的人货物运不出去,又迟迟收不到退款,有人联系到真正的船主李亚东才知道夏某某早已离职,于是向公关机关报警。

  2022年1月11日,夏某某被警方抓获归案。据承办检察官黄佳丽介绍,从2011年7月至11月期间,夏某某通过冒充“船老大”的方式签订船舶运输合同,骗取定金,10余人受骗上当,涉案金额共达9万余元,这些钱都被他用于赌博及日常消费。(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