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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2022  10:17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上门向一位特殊的犯罪嫌疑人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宣告时,徐某发自内心地悔过。

  40岁的徐某因患小儿麻痹症致下肢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家庭经济来源主要靠自己摆地摊得来的一点微薄收入。为了赚钱,今年2月徐某将闲置的活动板房借给他人用作赌博场所,获利500元。

  承办检察官在讯问徐某时,其提出自己平时生活困难,为了赚钱一时糊涂才为他人提供场地的。考虑到徐某犯罪情节轻微且系初犯,案发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认罪悔罪,退出非法所得,在听取徐某及值班律师意见的基础上,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承办检察官说,对弱势群体作相对不起诉决定,体现了情法并重的人文关怀,既贯彻了“少捕慎诉”的刑事司法政策,又彰显了司法的温度和检察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