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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2022  10:12

  “我是在一家劳务中介公司的介绍下,到溧阳一家工业公司上班,从早上8点工作到晚上8点,中午只休息半个小时……”在讯问一起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小李时,江苏省溧阳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发现17岁的小李每天工作近12小时,与该公司的成年员工在工种、强度等方面没有差别。

  经过调查,检察官了解到,小李通过溧阳一家劳务公司,被派遣到其他单位上班。但该用工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时,未按法律规定向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且每天安排未成年工的劳动时间远远超过规定的8小时。

  为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溧阳检察院立即向溧阳市人社局制发了行政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

  溧阳市人社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开展全市未成年人用工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的非法招用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2家企业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非法安排未成年人超时用工的1家企业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并要求本市91家劳务派遣企业签订依法招用未成年工责任书,并建立常态化专项整治方案,系统性开展宣传引导、训诫整治、机制建设等工作。

  专项行动中,溧阳检察院发现,一家上市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内,未成年工多达46人,且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行为。为兼顾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促进民营企业有序发展,在公开听证凝聚共识后,溧阳检察院向该公司制发了法律风险提示函,建议开展企业合规,针对招用未成年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避免今后再出现违规招用未成年工情况。

  溧阳检察院联手市人社局,与所涉企业辖区主管部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组成第三方监管团队,并督促市人社局切实履行监督考察责任,建立“双激励”机制,将行政公益诉讼与企业合规融合,激励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充分履职,以此作为是否提出行政公益诉讼的重要参考;同时激励企业积极落实合规整改,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此作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据。

  在溧阳市人社局持续跟进监督下,涉事企业积极开展企业合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用工,并建立针对未成年工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排查企业内部其他法律隐患,制定并实施排除风险隐患的计划和措施,加强法律教育培训,促进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