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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5.2022  11:04

  “银行卡里13万余元养老钱终于‘还’回来了!”近日,收到法院返还的执行款后,年近七旬的监督申请人徐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

  2020年1月,家住清江浦区的徐某在银行存取现金时,忽然发现自己银行卡里的13万余元养老钱不翼而飞,该账户还显示“异常”。经与银行核实,徐某被告知该账户因牵扯一起民事执行案件,里面的13万余元被法院扣划。徐某静下心好好回忆了一番,这才想起来自己此前的确经历过一场“官司”。

  那是2018年12月,徐某的儿子刘某因需要资金支付工人工资,便向他人借款15万元,相关款项被打进了刘某以徐某名义开办的一张银行卡中。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19年3月,该笔借款到期后尚未偿还,刘某便突发心脏病离世。同年5月,出借人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借款人刘某的亲属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由于对刘某的财务情况不熟悉,徐某等亲属明确表示放弃对刘某遗产的继承,并签订了相关书面承诺。徐某本以为放弃了遗产继承就没事了,没想到出借人起诉后,一审法院于2020年1月将其名下另一张银行卡冻结,后将卡里的13万余元存款执行扣划。

  法院为何要扣划自己的养老钱?徐某怎么也想不明白。2020年10月,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徐某依法向清江浦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鉴于该案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收到徐某的申诉材料后,清江浦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从法院调取了案件的全部卷宗。

  经过仔细审查,检察官发现,该案在一审过程中,出借人向法院提供了刘某的可执行财产线索,其中就包括了徐某名下那张存有13万余元的银行卡,并对此申请了财产保全。徐某由于年事已高,当时又刚经历丧子之痛,出现了理解上的偏差,以为法院要冻结的是由儿子刘某控制的那张打入了借款的银行卡,所以作出了错误的事实自认,致使其名下那张银行卡内的13万余元被法院误认为是刘某的遗产而作出判决并最终予以执行扣划。

  调查中,检察官还发现,徐某因之前自有房屋拆迁和所购门面房出租等,拥有相对固定的收入来源,每过一段时间都会将自己的部分收入存入被法院冻结的那张银行卡中,而且存取款都是以现金方式,符合老年人的习惯。有大量证据可以证明,该银行卡中的钱款是徐某的个人财产。

  审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专程前往银行,对相关账户的交易明细进行了比对。检察官同步调取了那张打入借款的银行卡的交易情况,证实了存入借款的银行卡虽然在徐某的名下,但一直由刘某自行保管;两张银行卡尽管都以徐某的名义开办,但两个账户之间没有任何资金往来。

  “原继承法和民法典对继承人放弃继承后的债务问题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即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承办检察官认为,依据调查核实的情况,被法院执行扣划的13万余元系徐某的个人财产,并非刘某的遗产。徐某之前已放弃对刘某遗产的继承,因此对刘某的债务依法不负清偿责任。法院对徐某的个人财产进行执行扣划用以偿还刘某的生前债务,于法无据。

  结合法律规定、综合认定的事实和新发现的证据,2021年3月,清江浦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022年3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建议并对该案依法再审后,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徐某不负清偿责任。4月13日,13万余元执行款被顺利返还至徐某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