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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5.2022  10:10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在合建设期满后向异地涉案企业制发《企业合规提醒函》,提醒该公司坚持常态化、实质化、规范化开展合规建设,解决因疫情影响合规建设企业现场验收延迟问题。

  2016年至2018年,犯罪嫌疑人唐某在经营公司期间,通过另一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7份,价税合计490万元,均用于抵扣。案发后,唐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

  案件移送到锡山区检察院后,承办人审查发现,唐某经营的企业是异地一家重要民营企业,目前经营良好。考虑到唐某认罪态度良好,且在案发后已补缴全部税款,该院决定开展企业合规建设。

  2021年11月,无锡市两级检察院会同第三方监督人对涉案公司合规建设情况联合开展阶段性实地考察,通过访谈笔录、查询台账等方式开展检查。经考察,涉案企业已初步建立起合规内控制度。2021年12月7日,该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侦查人员等举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经集中评议,次日该院对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今年3月底,该公司为期6个月合规建设已完成,为保证验收效果,该院多次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持续跟进企业合规进度,并于近日向涉案公司及合规服务人制发《企业合规提醒函》,以规范法律文书形式提醒涉案企业继续按照合规计划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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