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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5.2022  10:30

  突如其来的疫情

  客观上给经济社会发展

  带来了一定负面影响

  如何促进经济稳步恢复?

  如何保障破产案件规范运行?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有自己探索!

  近日,宿城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兴军在会议上对该院改革创新项目《关于建立司法联动保障破产工作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进行详细阐释,经会议审议一致通过。该《意见》共19条,围绕破产案件监督线索移送、破产管理人监督管理、破产类违法犯罪打击等重难点予以明确,有效突破破产案件监督瓶颈,逐步形成良性互动监督模式。

  《意见》明确了检察机关破产案件监督的主要途径和方式:五部门应建立司法联席会议制度,畅通信息交流,共享企业破产信息,对可能存在的虚假诉讼、逃废债务等8类涉及破产案件的重要线索,应当相互移送。

  《意见》明确了检察机关对破产管理人和其他破产参与人的监督管理:区检察院协同法院推进相关单位保障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受理破产申请后对破产企业财产解除保全措施、完善债权核查机制等。

  《意见》突出了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企业破产相关犯罪主导责任:区检察院协调加大对企业破产相关犯罪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力度。重点针对恶意“逃废债”和破产程序中发现涉嫌挪用资金、职务侵占、虚假诉讼、妨害清算、隐匿财产和会计账簿等犯罪,形成打击合力,强化司法震慑。

  《意见》发挥了检察机关在妥善处置僵尸企业、拯救困境市场主体中的积极作用:区检察院通过监督规范破产程序有序高效运转,推动高污染、高耗能“僵尸企业”通过破产退出市场。针对优质困境企业,支持法院在破产工作中探索创新,提升重整成功率,帮助困境企业渡过难关。

  为贯彻落实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扩大)会议精神,积极稳妥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难题,深化交流合作,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5月16日,该院牵头召开破产工作规范运行司法联动保障暨检察监督研讨会。市政协常委、民进宿迁市委副主委董振班,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刘成,及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相关领导和部分律师代表应邀参会。宿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兴军出席会议,会议由张浩副检察长主持。

  会上,宿城区检察院对《实施意见》起草进行说明。受邀嘉宾结合各自职能就推进破产规范暨检察监督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董振班 市政协常委、民进宿迁市委副主委

  破产案件与检察机关工作实际上紧密相关,检察机关可以在诸如破产管理人选任、债务审计、线索移送、刑事案件监督等领域积极作为。区检察院牵头出台的司法联动保障机制对增强“逃废债”打击力度、净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信用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刘成 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区检察院率先在全市探索建立的破产处置联动保障机制是对全市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有益实践。建议区检察院从强化与相关单位协作配合、积极挽救困境企业、打击破产虚假诉讼、及时化解风险隐患解决企业破产领域劳资纠纷等方面持续发力,主动作为,体现检察担当。

  臧梅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建议各协作单位坚持问题导向,把后端管理变为事前预防和监督,加大对破产管理人行为规范的管理,减少负面舆情,区政法委将积极参与,做好统筹协调,努力把联动保障机制运行好。

  王士勇 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我区破产案件逐年递增,信访案件处置难度较为棘手,区检察院牵头出台的《实施意见》非常及时必要,考虑较为周全,建议在破产监督工作上有重点和方向性,优化线索移送和反馈机制,实现全流程闭环运行。

  施华 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建立破产司法联动机制旨在进一步强化司法各部门之间在破产工作领域的协调、配合、监督,提升破产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建议开展工作时既要保护债权人利益,也要兼顾债务人合法权益,同时可以挑选一批典型案事例,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扩大合作机制影响力。

  吴体实 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

  从破产管理人角度来看,希望公安机关加大对破产领域涉嫌刑事犯罪打击力度,检察机关做好监督督促工作,同时做好对破产管理人履职行为的监督,督促管理人在债权确认、资产处置等方面更好履职。希望以这次研讨会为契机,破产协会和各协作单位今后在不同的专业领域里进行更多的业务研讨,提升专业素养,共同成长。

  下一步,宿城区检察院将修改完善《实施意见》,开展后续协作单位文件会签工作,推动区委会议精神的落实,并与协作单位精诚合作,深化信息共享,完善合作流程,优化破产案件处置实践,为促进全区乃至全市社会大局稳定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