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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2022  10:15

  为了换钱补贴家用,年近60岁的保洁员老李在厂区偷拿放在路边的蒸汽减压阀,在废品收购站换得150元,案值虽达5000余元,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却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究竟是基于什么考量?

  案件要从几个月前说起。今年1月份,犯罪嫌疑人李某借着做保洁员工作之余,先后两次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公司厂区内的路边,盗窃施工单位存放于此的蒸汽减压阀4个。第一次盗窃2个蒸汽减压阀,销赃得款150元,第二次作案后将被盗物品藏匿于厂区电动清洁车内,因进出厂区人员较多,未能带出厂区。经价格认定,被盗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5874元,其中盗窃既遂物品价值2937元,盗窃未遂物品价值2937元。案发后,李某退出赃款。

  一个看似简单的普通小案,在阅卷、讯问、取被害单位和值班律师意见等工作之后,却让承办检察官陷入沉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2000元就构成犯罪。但是,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年近60岁的李某是镇里的困难户,妻子和女儿都因身体原因,也未有正常收入,其作为保洁员每月工资是一家三口的经济来源。如果唯数额论,一诉了之,把他推上被告席,一家子的生活势必会雪上加霜,是否能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掩上卷宗,检察官想到,虽是“小案”,但更要重视法理情。

  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时,在前期积极协调沟通取得被盗企业谅解的基础上,联席会议认为应该给这个病困交加的家庭一个机会。

  经过认真研判,检察官决定组织召开公开听证。此次听证会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珺子主持,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人组成的听证团全程参与监督,侦查机关代表、值班律师等参与听证。

  考虑到本案部分犯罪未遂,系初犯、偶犯,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并且已退出赃款,李某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小,听证团一致同意对李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这次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听证,是司法温情与法律刚性的深度融合,不仅让被不起诉人更加珍惜改过自新的机会、也彰显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与公开性。”听证员扬州市人大代表郑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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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听证会,可以说是‘真听真看真感受,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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