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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2022  10:43

  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至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的曾某某、李某非法采矿案公开开庭审理。为有效防控疫情,避免人员聚集,又切实保障刑事诉讼工作顺利进行,该案的庭审利用“云上法庭”互联网平台实现检察院、法院和两名被告人四地共联。

  

  2018 年8月至2019年5月期间,被告人曾某某、李某多次对他人在古泊善后河河道内非法开采的河砂予以收购。被告人李某所参与采砂销售额共计17万余元,被告人曾某某所参与采砂销售额共计15万余元。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李某、曾某某与他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砂许可证擅自采矿,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刑事责任,遂将该案起诉至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

  

  该案与传统庭审方式的不同点在于,采用互联网平台“云上法庭”进行线上开庭审理,公诉人戴晓君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宣读起诉书、出示证据、发表公诉意见,整个庭审过程画面清晰、音频流畅,声话同步,两名被告人均通过视频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整个诉讼过程顺利完成。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海州区检察院通过互联网远程出庭支持公诉,既有效避免了人员聚集引起的疫情传播风险,又切实保障了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实现了疫情防控和刑事诉讼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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