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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2022  11:10

  “现在销售的烟花爆竹都按规定存放保管,配备了灭火器等消防设备,改变了过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情况。”为落实好最高检关于安全生产的“八号检察建议”,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合力,日前,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联合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回头看”行动。

  

  今年春节前,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巡查队”在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巡查活动时发现,部分镇(街道)烟花爆竹经营点存在无证经营、库存烟花爆竹超过核定储量、未张贴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等问题。我院及时向所涉镇(街道)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督促广大经营户整改到位。

  

  “回头看”期间,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巡查队”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部分镇街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了走访,实地查看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前期制发的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检察干警认真查看了烟花爆竹经营点的相关证照、台账、存储场所及消防设施配备情况,督促各经营户守法经营,严禁非法销售不合格产品,不得超量存放烟花爆竹,切实做好消防安全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