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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3.2022  10:12

  “建议采取以下举措:一是妇联牵头负责,每月由村委会指派专人开展帮扶、心理疏导活动,政法网格员配合监督落实……”日前,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检察院结合办案,向该区妇联发出推动区镇村三级联动、加强农村独居妇女权益保护的检察建议。

  70多岁的唐是独居老年女性,与邻居李某因宅基地边界纠纷已有多年矛盾。2021年11月,二人再起争执,继而相互揪打,致唐某左侧三根肋骨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为此,唐某花去医药费8300余元。

  办案检察官走访发现,唐某依靠政府发放的每月约400元的补助金独自生活,而李某也是农村独居老人,无经济收入,亦无赔偿能力。案发后,李某既未赔偿,也未登门道歉,导致矛盾进一步升级。

  考虑到两人年事已高,又是多年的邻里关系,办案检察官从化解矛盾纠纷、促进邻里关系出发,先后联合村民小组长、妇联、人民调解员等多次商讨和解方案,耐心向唐某、李某及其亲属释法说理。同时,经审查,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检察官遂主动上门协助唐某申请,助其领到救助金1.5万元,解了燃眉之急。

  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李某也自愿认罪认罚,溧水区检察院拟对李某作不起诉处理。为让办案更加公正透明,该院组织召开了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听证员。听证员评议后,一致支持检察机关对李某作不起诉处理。该院结合听证意见,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以办理此案为契机,溧水区检察院梳理了近年来办理的涉农村独居妇女案件,发现农村独居妇女权益保护存在不足,遂向该区妇联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推动构建区镇村三级保护机制,形成农村独居妇女权益联动保护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