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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3.2022  10:12

  扬州,因运河而生,因运河而兴,因运河而盛。在运河保护中,检察机关该发挥怎样的作用?江苏省扬州经开区检察院通过办案给出答案。

   调查追问:诈骗案折射漏洞

  今年2月,扬州经开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朱某原系某航务中心船闸职工,在因收受他人好处违规办理业务被单位辞退后,虚构自己为船闸负责人的事实,以为船民办理船闸提放证为由,实施诈骗40次,骗取船民钱款共计77.5万元。

  “船太多,等闸时间比较长,船闸朱主任告诉我只要交两万块钱就能帮忙办好船闸提放证,但没想到就被他骗了。”一位船民向承办检察官张春波说。

  检察官经调查发现,该航务中心的某船闸管理所,早在2019年就曾发生2起因职工违规办理船舶业务、私下收取钱款而被纪律检查的情况。关键环节连续发生违纪行为,真的只是偶然?带着这个疑问,承办检察官立即走访了该航务中心,向负责人了解航务中心的性质,船闸人员结构、管理制度、职权分工等,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一同实地查看运河航闸智能运行系统职权配置情况。原来,办理船舶过闸等业务过程中,职工只要凭账号、密码就可以进入智能运行系统解除船舶违章、提前放行等多项关键业务。建章立制不全、系统管理不优、监督管理不严,把脉问诊,终于摸清了这些症结所在。

   检察建议:助推安全监管系统全面升级

  航务中心的严格规范管理,事关大运河保护传承利用实际成效。于是,经开区检察院迅速行动起来,再次与涉案单位沟通,剖析监管漏洞背后的机制性原因,最终决定发出检察建议。

近日,扬州经开区检察院收到一份沉甸甸的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报告。

   跟踪督促:18项制度规定实效长效

  检察建议发出后,该航务中心党委高度重视,围绕检察建议,作出书面回复。“我们已经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18项制度规定,编制7类22项工作规范,制定整改措施23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航务中心负责人及纪委负责人将整改落实材料送达检察机关时,这样介绍。

  据悉,该航闸智能运行系统升级完善后在运河沿线扬州、淮安、宿迁、徐州等地推广使用,助力航运部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我们将跟踪监督、久久为功,推动智慧航道建设,为大运河保护贡献检察力量。”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珺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