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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3.2022  10:12

  近日,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办理了全区首例“新型毒品”案件。2021年,刚满18岁的小伟通过新闻了解含合成大麻素的烟油属于毒品范畴后,仍铤而走险容留“未成年”朋友吸食“上头电子烟”。

  2021年8月18日,小伟因为和父母怄气而离家出走,借用朋友身份证在市区某酒店开了一间房暂住。平日里和小伟交好的“狐朋狗友”(均未成年)得知消息后,相约来到该酒店找小伟。此间有人提议“弄点‘上头’电子烟玩玩”。出于朋友义气,小伟在明知他们吸食的“上头电子烟”违法添加“新型毒品”合成大麻素的情况下,仍不好意思拒绝,口头劝阻无果,便默许他们在酒店房间内吸食“上头电子烟”。海陵区检察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小伟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此外,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在办理本案时还发现,小伟系借用他人身份证开房容留未成年人吸毒,涉案酒店存在未能严格落实来客登记制度,开房人员与实际入住人员不符、对来访人员不登记、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不强等诸多管理漏洞。针对上述问题,海陵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向该酒店送达检察建议书,提出了强化酒店日常管理,准确掌握入住人员信息,杜绝未经登记人员进入酒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员工对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危害性的认识等具体措施。

  酒店回函采纳检察建议,并严格落实来客登记、一人一证等相关制度。“这种新型电子烟其外表和普通电子烟没什么两样。广大青少年应警惕、认清打上‘不会上瘾’‘合法上头’等标签的骗局,对于毒品,坚决不吸食、不买卖,避免误入歧途。”该院副检察长唐爱英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