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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由谁来办、进展到什么程度,网上都能查到。不仅更便捷,也让我们心里更有底。”近日,律师陈先生来到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将身份证放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信息查询系统上,案件的名称、案号、立案日期、庭审人员等信息均在屏幕上显示出来。
如今,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只要凭有效身份证件、手机号码、查询码及密码,就可随时登录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查询、下载有关流程信息、材料等,及时了解和监督案件进展。公众也可以通过该网直接查询法官名录、诉讼指南、开庭公告等司法公开信息。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实施一系列改革举措,让人民群众收获更多法治获得感。
4万元施工保证金要不回来,这事窝在杨某心头好几年。
高某在河北省平山县承包一处工程项目,将其中的防水工程分包给河南省平舆县的杨某。2015年6月,杨某向高某交了5万元施工保证金。由于种种原因,工程未能顺利施工。2019年2月,高某与杨某达成分批还款协议,约定高某当月向杨某返还1万元,剩余4万元分两次于2019年年底前还清。但在返还1万元后,高某并未如约返还剩余4万元。与高某几经沟通无果,杨某决定将其诉至法院,但得去涉案工程项目所在地平山县人民法院立案,相隔千里加之人生地不熟,让他心中不免忐忑。
前不久,杨某来到平舆县人民法院询问,立案窗口的答复让他喜出望外——可以申请跨域立案。平舆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立即将相关材料拍照上传,为杨某申请跨域立案。近700公里外的平山县人民法院实时接到立案申请,审核材料达到立案标准后即当场立案。从提交申请到收到立案成功的确认短信,整个过程仅历时7分钟。“我原以为得在两地之间往返奔波,没想到在家门口就办好了,跨域立案真是便捷又高效!”杨某赞不绝口。
“跨域立案已在全国四级法院实现全覆盖,且实现案件类型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钱晓晨介绍,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跨域立案在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同时,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大幅减少人员流动、大力提升司法质效。
跨域立案是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衔接配套和深化举措。“立案不再难”,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群众到法院办事感受到的直接变化。
时针拨回到2015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在全国法院铺开。在此之前,我国法院实行立案审查制。在立案环节,一些法院对是否受理案件设置较高审查标准,“求告无门”一度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
从“审查”到“登记”,虽然只有两字之变,却意味着我国司法领域开启一场坚决、彻底、意义深远的改革,代表着我国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发生重大变化。从此,当事人只要提供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起诉材料,人民法院就予以登记立案,当事人可以依法行使诉权。
“立案是启动司法程序的总开关,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公正司法的第一步。实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才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虞浔说。
全面深化改革,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立案从审查制到登记制的变化,就像打开了一道闸门,使更多矛盾纠纷得以纳入法治渠道予以化解。面对案件增长带来的压力,如何既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又确保公正审理和裁判质效?如何让人民群众既对诉讼程序满意,也对实体处理的结果满意?
“感谢法院的帮助,让几近崩溃的我们,看到爱与希望。”前不久,深圳市民闫女士特地将感谢信和锦旗送给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李杏玲。闫女士因着急用钱,决定售卖自己的房产,但该套房产因房贷断供,已被银行申请查封。一边是闫女士着急卖房筹钱的焦急,一边是银行担心解封后的“跑路”风险,李杏玲不断向双方释法理、说道理、通情理,银行最终同意法院解封房产,闫女士得以顺利卖房筹钱,并还清银行欠款。
近年来,福田区人民法院打造一支高质量特邀调解员队伍,并建立调解员初调、法官把关的诉调对接工作模式——调解成功即高效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则提前固定案件要素、简化诉讼流程。
福田区人民法院的实践,是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效的缩影。“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已基本建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格局基本形成。”钱晓晨介绍,在线上,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现四级法院100%应用,在线调解案件累计超过2400万件;在线下,大量矛盾纠纷通过多元主体、多元途径、多元方式得到及时、高效、一站式化解,平均调解时长17天,平均速裁快审周期32天。
除了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以立案登记制改革为支点,撬动全方位改革,使司法更加便民高效,司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进一步激发办案质效,截至目前,全国法院共遴选产生12.7万名员额法官,均配置到一线办案;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明晰审判组织权限和审判人员职责,不断优化人员配置,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建立健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反映人民法院法律适用不一致问题的渠道,配套完善监测、反馈和公开机制;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明确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与线下诉讼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人民法院通过全方位改革,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司法公开,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更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身处信息化社会,“公正的可视化”是新时代赋予司法的新要求。
1月1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进行庭审直播。对这样一起重大、敏感、引发各界热议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得到社会舆论的一致好评,成为一堂深刻而生动的法治公开课。“通过公开庭审,让我们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是公开的意义。”一名网友评论。
案件流程信息公开,是司法公开的关键。曾经,案件的审理进程只有经办法官和书记员才清楚,当事人只能想方设法托人打听。随着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于2014年8月投入运行,这一现象成为历史。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截至目前,人民法院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可供查询的裁判文书已超过1.3亿份,网站访问总量超过814亿次,覆盖210多个国家和地区。
司法公开不仅输出法治价值,更转化为社会生产力。这些海量的司法案例和数据,已成为十分宝贵的大数据资源,成为国内外司法大数据和法律人工智能产业的“金山富矿”,推动了市场、科技与法治的深度融合、良性互动,构筑起激发社会效益的价值阶梯。
如今,无论是立案、听证、庭审,还是裁判、执行,司法的每一个环节均可以在公开渠道查询;无论是制定司法政策、出台司法解释,还是进行审判管理,人民法院的每一项工作都强调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已成为各级人民法院落实司法公开的重要遵循。通过不断拓宽人民群众获得司法信息的渠道,为当事人和公众提供立体化、全方位、一站式、互动性的司法公开服务,人民法院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彰显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责任担当。
“司法公开提高了当事人对司法活动的参与程度,同时提高了公众对司法的关注和认知程度。”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程啸说,人民群众与司法“零距离”接触,有利于司法人员提高工作质效、规范履职行为,也有利于增强公众对司法的认识和理解,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和法治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