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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3.2022  11:00

  “我们以后可不能贪这些小便宜了。”听了检察官的讲解,几位阿姨频频点头。“3·15”前夕,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在各大药店对去年的医药领域专项行动开展“回头看”。看到药店里来了检察官,几位前来买药的阿姨好奇地上前围观。

  2021年8月,梁溪区检察院在开展食药领域专项行动中发现,辖区某连锁药店存在违法赠药行为。该药店销售的部分处方药药品柜上张贴有“买5得6”“买4得5”等促销字样,部分甲类非处方药药品柜上张贴有“买3得4”促销字样。该院随后对辖区各大连锁零售药店展开调查,结果发现“免费赠送药品”十分普遍。

  我国《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这是因为,此类促销行为会引导消费者不理性购买过量药品,可能导致消费者使用不对症药品,给人身健康造成损害风险,同时转移了商家药品过期的风险。”梁溪区检察院专职委员徐晶告诉记者。

  梁溪区检察院遂向辖区行政监管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对以买药赠药方式促销的行为进行监管。同年9月,行政监管机关函复采纳检察建议,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进行整改。

  鉴于此类现象的普遍性,该院及时向无锡市检察院进行汇报。经过市检察院分析研判,一场全市范围内的规范零售药店买药赠药专项监督活动随即展开。市检察院与七家区、县检察院一体办案,同步开展调查取证,同步向职能部门制发类案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在全市范围内依法查处存在违规买药赠药行为的零售药店80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