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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2022  10:24

  “以前好些健身器材不是锈迹斑斑,就是缺胳膊少腿,不仅影响正常锻炼,稍不注意还会被划伤,现在都修好了,用起来感觉特别好。

  室外公共健身器材本是“全民健身”号召下利民惠民的“好物件”,但因管理维护不到位,部分健身器材在经年累月“亚健康”服役中不同程度出现安全隐患,俨然沦为“伤身器材”。

  为保障群众健身安全,2021年8月以来,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部署开展体育设施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对辖区20余个小区、公园绿地的数千套室外公共健身器材的使用管护情况进行走访调查。

  经全面摸排,该院发现一些小区配建的室外公共健身器材严重破损锈蚀,随时有断裂倒地风险,有的健身器材超过安全使用年限仍在“超期服役”,还有部分健身器材身份信息不全,未标识安装日期或安全使用年限。

  “群众利益就是责任,公益受损就是命令。”为彻底破除室外公共健身器材有人建设、无人管护的窘境,厘清线索证据后,天宁区检察院依据国家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标准及相关法律规定,向属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对室外公共健身器材加强统一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考虑到室外公共健身器材投放主体多元,数量多、遍布广,为更好形成整治合力,快速有效解决群众“健身难”问题,在分管院领导提议下,天宁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先后主动走访了属地政府和多个职能部门,针对体育器材管护权责不清、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多次进行磋商。检察官向属地政府、职能部门逐一通报案情、分析法理,提出统一监管、权责明确、长效管护的参考意见。大家在充分讨论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提出各司其职共同治理方案。该院制发的诉前检察建议,也得到了采纳。

  “你们的检察建议太及时了,让我们意识到日常监管的不足,我们会依法履行职责,给辖区室外公共健身器材来一次拉网式安全体检。”收到检察建议后,属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谋划部署联合排查整治。

  在综合衡量维修紧急程度、分布区域、设备种类等因素的基础上,相关职能部门科学制定整改计划表,对严重破损锈蚀和“超期服役”的健身器材立即拆除,拟定计划重新投放,给没有产品标志的健身器材及时办理“身份证”,让其“持证上岗”,累计升级改造问题健身器材890余套。

  “小设施承载着大民生,守护好群众家门口的‘健身房’检察机关责无旁贷。”该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表示,“投放、监管、使用,我们时刻关注着,守护人民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