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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2.2022  10:11

  2021年,江苏省溧阳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组建了一支3+2+1的刑事执行专业化办案团队,即3名员额检察官,2名书记员,1名司法干警,以“专业化办案、高效化执行、精准化监督”为目标,打造了刑事执行专业化办案团队。

  团队成立以来,围绕办案中发现的法条虚置造成社会隐患问题,开展唤醒“沉睡的法律条款”系列活动,逐步推进落实免于刑事处罚后非刑罚措施适用、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管理等7项司法实践,努力将“纸上的法律”成为实践的“践行准则”。分别与市公安局、司法局等职能部门出台全省首个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监管实施办法、对社区矫正对象提请减刑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2个案例被入选为全省刑事执行指导性案例,以及常州市政法机关依法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优秀案例,2份检察建议分别被评为常州市检察机关十佳或优秀检察建议。

   以匠心维权益

  近日,溧阳市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办案民警、承办检察官、承办法官等代表参与拘役罪犯回家公开听证。“王某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团队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该案案情。

  原来王某某系某建筑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关押前未来得及交接工程项目事宜,导致工程项目一度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急需进行交接、统筹安排。为此,王某某提出回家申请。对照该院联合市公安局出台的全省首个《拘役罪犯回家实施办法》,结合调查实际情况、风险评估和听证会意见,王某某回家一天申请获批。

  刑满释放的王某某将一面绣着“激活沉睡法条,彰显人性之光”的锦旗专程送达至该院第三检察部,他激动的说道:“回家一天,解了我的燃眉之急,工程项目的进度得以顺利推进,挽回了经济损失,这也是我首次切切实实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情、检察官的人性,确实是法治文明的进步”。截至目前,该院已对10余名拘役罪犯启动“回家一天”程序。

   以仁心燃希望

  “谢谢检察官的帮助与协调,才让我们诉求有道,给我们一家带来了希望,剩余罚金我们一定会缴纳完毕。”溧阳市法院门外,服刑人员冯某的亲属攥着刚拿到手的刑事裁定书激动地说道。团队干警在日常核查财产刑执行情况时发现,冯某因环境污染罪被溧阳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五万元人民币,冯某现身患直肠癌,若能缴清罚金,结合其服刑期间的表现,将有利于其减轻刑罚执行。

  团队干警立即与冯某家属取得联系,经了解,冯某服刑期间多次向家属表达想要缴纳罚金的意愿,但屋漏偏逢连夜雨,其妻因冯某入狱受刺激,诱发了阿尔茨海默症,病情严重,需24小时贴身照看。同时,受疫情影响,其子经济来源也受到严重影响,家属想申请减免部分罚金,奈何诉求无门。

  根据刑法规定,冯某家属有权向法院提出减免罚金的申请,但由于该条款无先例可循,法院之前也从未受理过类似申请,对此,团队干警多次与法院刑庭法官就申请书受理、裁定形式、裁定文书以及具体送达等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协商,最终本着“以民为本、先行先试”原则,法院首次对该类案件进行了裁定,采纳申请,依法将原罚金五万减免至两万。

  裁定生效后,在检察干警的陪同下冯某亲属缴清了剩余罚金,同时就该情况,及时向冯某服刑的监狱进行了反馈,后监狱依法对其进行了减刑。据悉,该案也是常州市首例。

   以创新助发展

  “检察官你们之前在社区矫正宣传时,不是说有困难可以直接向你们反映吗?我现在生产经营上遇到了急事,要请假去外省几天,但司法局矫正管理大队那边一下子批不下来,怎么办……”电话那边,传来矫正对象周某焦急的声音。

  据悉,周某因危险驾驶被溧阳市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系民营企业主要运营管理人员,现在缓刑期间,民营企业因内部生产经营问题,急需周某赴外省进行沟通解决。

  经综合考量,为保障溧阳市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团队核实调查该情况后,立即与社区矫正大队进行沟通,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因生产经营需要请假外出离开本市的,在时间、范围、申请程序等方面明确了具体共识,同时还探索建立了苏浙皖“三省六地”社区矫正和检察监督工作跨区域协作机制,为解决社区矫正对象跨区域管理提供了遵循,也为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法治环境。

  “我们组建刑事执行专业化办案团队就是要通过人才梯队建设,突出专业化刑事执行特色,填补刑事执行监督空白区,提升检察温度,把检察人文‘带出去’,把检察理念‘践行好’,把检察形象‘树起来’,把检察声音‘传播好’”,团队组长,该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赵俊峰说。